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潜江瀚达热电蒸汽管道跨竹市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瀚达热电[2023]01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项目代码:2203-429005-04-01-4298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水行政许可的规定,经研究后,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竹市河桩号4+600处采用定向钻方式跨竹市河工程。
二、基本同意拟建工程涉河方案。拟建工程是以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2×30MW热电联产项目为热源,向潜江济开发区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供热的D219×7mm蒸汽管道工程,工作管的外套为D426×9mm。管道入土点位于董滩村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对应竹市河左岸桩号4+600,地理位置为E112°53′34.81″,N30°29′11.75″,以定向钻方式穿越竹市河,管道出土点位于青年村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内,对应竹市河右岸桩号4+600,地理位置为E112°53′34.58″,N30°29′5.26″。穿越管道在竹市河左右岸堤防处管顶埋深均为4.86m,河底管顶高程为21.00m(1985国家基准高程),管顶距现状河底距离为5m。
三、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
四、该工程占用的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你单位应注意工程施工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妥善维护好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堤防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为确保防洪工程安全,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本市防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流域水利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接受市水政监察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要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