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车单位移动源监管,压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近期我局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对油田盐化工、长飞光纤、新轩宏等重点用车单位开展门禁监控系统建设帮扶工作,指导企业推进门禁系统建设及联网,督促其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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