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合成氨改产氢气循环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51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30日 16:57:2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30日 16:57:21 名  称: 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合成氨改产氢气循环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30 16:57

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

合成氨改产氢气循环化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合成氨改产氢气循环化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合成氨改产氢气循环化改造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合成氨改产氢气循环化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6号,本项目在金华润公司一分厂内进行改建。拟拆除一分厂内现有的型煤车间、造气系统、脱硫系统、铜洗系统、脱碳系统、合成氨系统、碳酸氢铵装置,在拆除的空地上新建煤制氢气项目;同时利用二分厂闲置空地建设配套的空分系统装置和液体CO2生产系统装置。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煤仓库粉尘、变压吸附过程产生的解析气、脱硫闪蒸气、三废混燃炉废气、精氩塔低温精馏产生的不凝气、CO2低温精馏产生的不凝气、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煤仓库筛分采用封闭式筛分设备,使用原料为粒状煤,颗粒较大,通过洒水降尘适当增加煤粒湿度后,产生的粉尘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变压吸附解析气的主要成分为CO2N2CO及少量H2,送三废混燃炉作燃料使用。脱硫闪蒸气经闪蒸分离器分离出气体夹带的雾沫后,送低压管道回收利用。项目拟采用“QACR脱硝工艺+静电除尘系统+双碱法脱硫系统”对三废混燃炉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45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燃煤锅炉标准要求精氩塔低温精馏产生的不凝气、CO2低温精馏产生的不凝气,主要成分为N2CO2等,直接通过放空管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改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压缩工序含油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压缩工序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送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格栅除杂后直接送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

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400m3/h实际处理污水量173m3/h。改建项目拆除一分厂内的型煤车间、造气系统、脱硫系统、铜洗系统、脱碳系统、合成氨系统、碳酸氢铵装置,根据水平衡分析,拆除这些装置或系统后,可减少废水排放量约36.5m3/h而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少,因此改建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废水排放量。

改建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全厂污水处理站,经处理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标准要求后排入汉南河,对汉南河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水泵、风机、压缩机等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或加消声器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加上围墙隔音、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造气炉渣、造气污水处理系统沉渣、高温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三废炉废渣、静电除焦器焦油、废油、精脱硫工序废活性炭、CO2粗脱硫废氧化铁脱硫剂、CO2精脱硫废活性炭、变换工序废催化剂、脱烃塔废催化剂、空分及CO2工序废分子筛。

造气炉渣、造气污水处理系统沉渣、高温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送三废混燃炉燃烧;三废炉废渣外售用于制砖;静电除焦器焦油、废油、精脱硫工序废活性炭、CO2精脱硫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CO2粗脱硫废氧化铁脱硫剂、空分及CO2工序废分子筛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变换工序废催化剂、脱烃塔废催化剂中含有部分贵重金属,公司将废催化剂送由厂家回收处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从环保角度考虑,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潜江经济开发区发展定位和规划。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与声环境各项指标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地表水汉南河部分指标超过Ⅳ类水质标准限值,目前潜江市人民政府已制定《汉南河环境整治工作方案》,随着方案的实施,汉南河水质会得到逐步好转。此外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废水排放量,对汉南河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经污染物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并且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环境风险:拟建项目虽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在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加快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及园区内环境敏感点搬迁工作,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其风险值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6)环保治理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本工程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均可行。

四、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咨询及其他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28-6201312

联系人:高主任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027-87774563

E-mailZHGPWH@163.com

五、征求公众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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