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营熊口农场综合厂白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52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15:21:3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15:21:36 名  称: 湖北省国营熊口农场综合厂白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02 15:21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湖北省国营熊口农场综合厂白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酒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湖北省国营熊口农场综合厂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熊口管理区工业路4号

    5)生产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959.18m2。本项目的生产纲领为年产46°白酒20吨及52°白酒180吨,项目建设可行性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新建白酒项目属于限制类项目,本项目属于白酒新建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相关要求。同时本项目符合食品工业发展规划中的《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评价区环境空气尚好,可以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评价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及《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中相关标准要求;

2)声环境质量:各厂界及敏感点监测点的噪声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地表水环境质量:项目评价区域水质监测指标均可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域水质标准,水质现状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

四.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在投产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建设污水处理装置,根据《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5-2010)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各类废水性质及废水量,设置适宜的处理工艺和规模,并在试生产期间,对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检测,对污水处置方案进行优化,确保项目污水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为 2963.10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总氮,其产生浓度分别为5500mg/l3000mg/l150mg/l。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70mg/LBOD50mg/LSS40mg/LNH3-N8mg/L,排放量分别为COD0.207t/aBOD0.0592t/aSS0.119t/aNH3-N0.024t/a。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表2直接排放标准,COD≤100mg/LBOD5≤30mg/LSS≤50mg/LNH3-N≤10mg/L。各污染物的治理效率分别为COD98.9%BOD 99.3%SS96.9%NH3-N82.9%。厂区废水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东干渠,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锅炉产生烟气,使用布袋除尘装置,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处理,除尘效率为90%,排放量分别为烟尘0.012t/aSO20.41t/aNOx0.245t/a;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7.7 mg/m³SO2261.5mg/m³NOx156.1mg/m³,经处理后的锅炉废气由3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排放废气及锅炉房排气筒高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车间、酒糟临时堆场、酿造车间。通过增加排风扇和车间换气次数,经计算,扩散至车间的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及《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标准要求。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蒸酒甑、纯水机、锅炉等生产设备以及泵等辅助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68~82dB(A)。通过采取整体隔声、减震的方式进行治理,厂界噪声及敏感点贡献值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工程完成后,固体废物产生包括生活垃圾、蒸馏产生的酒糟、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及废硅藻土。

项目蒸馏产生的酒糟经收集后收集后做饲料外售;包装车间产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硅藻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锅炉产生的灰渣作为肥料肥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为一般固废,经有效处理处置后,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

5)绿化措施

拟建工程厂界四周应设置绿化带,增强降噪效果,减少汽车运输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绿化植物的选择既要考虑当地土壤及气候条件,又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排污情况,同时要考虑近期和远期的绿化效果,可将速生树种和慢生树种相搭配,把植物、种草、栽培、盆景结合起来,形成高、中、低错落的主体绿化和垂直绿化,增强绿化效果和景观效果。

五.环境风险评价

建设工程环境风险主要风险类型为乙醇的泄露。

本次风险评价的危险物质主要是白酒中的乙醇,其引起的风险事故主要是火灾爆炸。根据以上计算公式,以白酒最大的存在量95t全部发生泄漏,且有一半质量的白酒的变为蒸汽为假设依据,若发生假定的火灾爆炸事故,其火灾爆炸事故风险死亡半径估算为32米。

根据项目周围敏感目标分析,爆炸半径内受影响的区域主要是厂区内的工作人员。

经查阅《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方法和案例》(胡二邦主编),行业风险值为8.33×10-5/年。从前面的风险分析结果可知,该项目最大风险事故为乙醇泄漏事故,本项目最大可信风险事故P(乙醇泄漏)的概率在1×10-3次/a,项目可致死亡人数为零,项目最大可信事故的风险值R接近零。项目已采取较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监控系统,抗事故风险能力较强,且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风险率接近零及可致死亡人数为零,低于可接受的事故风险率,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目前国内企业,绝大多数都能作到安全运行,在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广大社会公众能清楚认识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风险性,该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有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从风险分析的结果来看,该公司环境风险在行业风险值可接受水平范围内。

综上所述,虽然项目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白酒罐区、成品库构成了风险源,但该公司若能在设计、施工、生产三阶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环保等的标准规定,采取安全评价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并严格落实,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做好以上各项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将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六.评价总结论

湖北省国营熊口农场综合厂白酒生产项目符合国家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准入条件。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及要求,在项目废水治理达标后排入东干渠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意的方式和期限及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及期限及方式:

1)潜江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

  http://www.hbqjepb.gov.cn/

2)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对拟建工程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拟建工程选址持何种态度;

3)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认识;

4)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的影响。

5)如果本项目各项目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6)公众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怎么样的作用。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4、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省国营熊口农场综合厂

单位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熊口管理区工业路4号

联系人:  朱西华

联系电话:0728-6631208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武汉市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027-87855202

                               湖北省国营熊口农场综合厂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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