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一水肌酸、3000吨苯氧乙醇、1500吨HBA-163(烷基胺聚氧乙烯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2647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15:48:4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15:48:40 名  称: 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一水肌酸、3000吨苯氧乙醇、1500吨HBA-163(烷基胺聚氧乙烯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4 15:48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一水肌酸、3000吨苯氧乙醇、1500吨HBA-163(烷基胺聚氧乙烯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F79uaVmKaSNgB3SWauThw 

提取码: i83j

(2)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途径

将联系方式发送至365427535@qq.com邮箱,我单位会把纸质报告书寄出。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该项目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周围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NLClEgJP0sk0i4Erne6zQ 

提取码: 3gce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潜江经济开发区荆河源路16号

联系人:夏昌培 18971561260  电子邮箱:36542753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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