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实施已满5年的产业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为保护开发区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潜江园林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园林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北至318国道,南至紫月路,西至袁梅路,东至章华南路。规划区西望东荆河,中有百里长渠南北穿流,总用地面积10.21km2。
开发区规划以百里长渠为界分为东西两个片区,按照“一心二片三轴四区”的建设原则,统一规划,分区建设。开发区规划构建一个综合服务中心,围绕该中心,百里长渠以东为生活片,以西为产业片;红梅路为开发区发展主轴,袁光大道为产业发展轴线,百里长渠延伸为城市生态轴线;百里长渠西侧开发区,百里长渠东侧居住区,东部公共设施综合区,南北部物流区。
二、规划的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跟踪环评委托单位: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897219811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武汉力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工
联系电话:18186144557 电子邮箱:23643462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跟踪评价是指规划实施后及时组织力量,对该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发现有明显的环境不良影响的,及时提出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跟踪评价主要包括,对已实施部分规划的回顾性评价,对未实施部分规划的预测分析、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搜集相关产业政策,各种规划,进行初步的跟踪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对规划进行跟踪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调查规划存在的环境问题;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包含的内容为:1、总则;2、规划实施情况及开发强度对比;3、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4、公众意见调查;5、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 6、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7、跟踪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对规划的看法?
②规划实施以来对您生活质量带来了什么影响?
③规划实施后带来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④您对本规划有什么合理化调整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箱信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您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跟踪评价报告编制期间均可提出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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