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2019年5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63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20日 10:16:3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0日 10:16:31 名  称: 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2019年5月)

发布日期:2019-06-20 10:16

一、概况

20195月,潜江市环境监测站按照《湖北省环境监测方案》,对我市3条河流6个监测断面进行了监测。

二、河流状况

20195月,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6个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Ⅰ-Ⅲ类的占100%;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无超标河流

1  20195地表水河流监测断面状况

序号

河流名称

监测

断面

断面属性

规划

类别

水质

水质评价

主要污染指标

本月

上月

去年同期

1

汉江

高石碑

国控

2

汉江

泽口

省控

3

总干渠

运粮湖同心队

国控

良好

4

总干渠

丫角桥

省控

5

东荆河

潜江大桥

国控

6

东荆河

谢湾闸

省控


附件     地表水水质月报有关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规定,地表水水质类别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1、河流水质评价 

(1) 断面水质评价     

 评价断面水质时,其水质类别与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

1 

1  断面水质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Ⅰ~Ⅱ类水质

Ⅲ类水质

良好

Ⅳ类水质

轻度污染

Ⅴ类水质

中度污染

劣Ⅴ类水质

重度污染

2)河流、流域(水系)水质评价     

当河流、流域(水系)的断面总数<5 时,计算河流、流域(水系)所有断面各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11)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评价,并按表1指出每个断面的水质类别和水质状况。      当河流、流域(水系)的断面总数5时,采用断面水质类别比例法,计算出各水质类别断面数占评价断面总数的百分比,以表2所示的方法对其评价。如果所有断面水质均为Ⅲ类,整体水质为“良好”。 

 

2   河流水质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60% ,且劣Ⅴ类比例≥40%

重度污染

 2、不同时段地表水环境变化的判断    

对断面(点位)、河流、流域(水系)的水质变化趋势分析,以断面(点位)的水质类别或河流、流域(水系)水质类别比例的变化为依据,对照表1 或表2 的规定,按下述方法评价。

按水质状况等级变化评价    

 a当水质状况等级不变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b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一级变化时,则评价为有所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   

c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两级以上(含两级)变化时,则评价为明显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恶化)。  

按组合类别比例法评价    

G为后时段与前时段Ⅰ~Ⅲ类水质百分点之差:

G=G2-G1D 为后时段与前时段劣Ⅴ类水质百分点之差:

D=D2-D1   

 aGD 0 时,水质变好;当GD0时,水质变差;    

b│△GD│≤10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c10│△GD│≤20时,则评价有所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   

d│△GD│>20时,则评价为明显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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