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在产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管理要求,严格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落实,加强典型案例经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十四五”相关重点任务有序开展,2023年10月26日,我局组织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集中参加了在产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培训,向企业宣传了隐患排查、源头管控、自行监测、边生产边管控等技术要求及典型案例做法,通报了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进度。通过此次会议,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对相关管理技术要求进一步明晰。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督办,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提高监管水平,促进我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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