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535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11:1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11:15:00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日期:2025-05-12 11:1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

全市现有潜阳中路站和章华南路站等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对空气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2025年1至3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0天,优良天数为7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8%,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46天,细颗粒物(PM2.5)25天,臭氧(O3)7天。

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一览表

月份

有效监测天数

空气质量达到不同级别天数(天)

轻度

污染

中度

污染

重度

污染

严重

污染

一月

31

2

18

9

2

0

0

二月

28

1

27

0

0

0

0

三月

31

11

20

0

0

0

0

降水状况

潜江市城区设酸雨监测点位1个,位于市环境监测站三楼平台,监测项目为降水量、pH、电导率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采用降水pH值<5.6作为酸雨判据,用降水pH值和酸雨出现的频率评价酸雨状况。

2025年1至3月,共采集有效降水样品14份,降雨量共计94.6毫米,酸雨检出率为零,降水环境指标正常。

水环境

一、主要河流

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10条主要河流的15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显示:15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的占93.3%,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与上一季度相比,汉江高石碑、田关河后湖桥、西荆河浩口水文站、总干渠丫角桥、兴隆河蚌湖闸、百里长渠沙岭桥水质有所好转,城南河渔洋潭口村水质有所变差,其他水质无明显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总干渠丫角桥水质明显好转,汉江高石碑、东荆河潜江大桥水质有所好转,城南河渔洋潭口村水质有所下降,其他水质无明显变化。

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类别

水体名称

测点名称

规划

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同期

汉江

泽口

/

汉江

高石碑

/

汉江

黑流渡

/

东荆河

潜江大桥

/

东荆河

谢湾闸

/

田关河

后湖桥

/

西荆河

浩口

水文站

/

总干渠

丫角桥

/

总干渠

新河村

/

兴隆河

蚌湖闸

/

东干渠

高场闸

/

城南河

园林青广场

/

城南河

渔洋潭口村

/

百里长渠

沙岭桥

/

汉南河

三江桥

/

(注:汉江泽口、汉江高石碑、东荆河谢湾闸、总干渠丫角桥数据来源于汉江监测中心)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一)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10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测点名称

规划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同期

汉江泽口


汉江红旗


田关自来水厂水源地


总口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新台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火港自来水厂水源地


老新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渔盛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从家中心水厂水源地


高石碑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高场自来水厂水源地(后湖农场自来水厂水源地)


浩口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二)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5年第一季度,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评价全市5个地下水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中除张金镇宏源自来水厂氨氮超标外,其余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测点名称

规划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半年度

上一半年

去年同期

龙湾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张金镇五里碑自来水厂水源地


张金镇宏源自来水厂水源地

氨氮

积玉口镇罐头尖自来水厂水源地


运粮湖自来水厂水源地


功能区噪声

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共7个,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潜江市城市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状况为:潜江宾馆、泰丰街道办事处、华盛小区、鑫乐酒店、开发区财政局5个点位昼夜间声环境均达标;曹禺公园点位夜间声环境超标,昼间声环境达标;竹苑小区昼间声环境超标,夜间声环境达标。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监测点位

昼间

夜间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1类功能区

曹禺公园

51.5

55

45.9

45

2类功能区

潜江宾馆

50.1

60

40.7

50

泰丰街道办事处

47.6

41.5

华盛小区

51.2

44.2

竹苑小区

63.5

36.7

3类功能区

鑫乐酒店

45.7

65

41.8

55

4类功能区

开发区财政局

60.0

70

53.0

55

注:监测数据来源于汉江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方面。2025年1-3月,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83.3%,纳入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考核水质优良率88.9%,无劣Ⅴ类断面,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水环境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实时通报国省控断面水质情况,紧盯通顺河郑场游潭村、总干渠新河村、东荆河姚嘴王岭村等重点风险断面水质,及时开展加密监测、应急排查、原因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水环境质量;二是组织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落实,对洪湖部省联动工作组交办的流域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总干渠第一季度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单位推进整改落实;三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巡查管护,及时维护保护区隔离网和警示标志牌等设施,防止人为活动影响水源安全;四是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我市11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111个,76个汉南河、总干渠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66个;五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提示各园区及企业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六是持续实施市内跨界水环境考核,对市内重要河流及支流的39个市内跨界断面开展采样分析,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各区镇街道,促进地方切实防污治污;七是落实重点河渠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荆州、荆门、天门等地协商,完成年度补偿测算。

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一是紧抓重点问题整改,结合我市实际,印发《潜江市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每月开展调度,持续推进整改;二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3次,沙尘天气应对提示及公众提醒1次,今年以来我市未出现重污染天气;三是推进重点企业治理项目实施,谋划2025年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60个,制定推进序时进度表,并逐步推进实施;四是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督促发现问题整改;五是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服务试点,一季度共核发机械环保号牌106个;六是开展大气中央资金项目现场检查,查看企业施工改造进展,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切实发挥中央资金环境改善效益。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确定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梳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信息,组织召开并通过1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加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潜江市“无废城市”2025年建设与评估技术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和2025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印发《潜江市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会同省环境监测站优化布设“十五五”国家网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核实全省新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信息。有序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请市政府专题审核并印发《潜江市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新增完成1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环境信访

2025年第一季度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54件,其中网上投诉13件,12345市长热线投诉41件,办结率100%。

环境监测

完成第一季度各项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监测,共获得各类手工监测数据26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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