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评审函〔2018〕27号
市 环 保 局
关于潜江符岭110kV变电站第二电源线路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荆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潜江符岭110kV变电站第二电源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材料收悉。2018年1月,我局组织了3位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函审(专函审意见附后),根据专家函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潜江符岭110kV变电站第二电源线路工程位于潜江市,本期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一)扩建符岭变110kV出线间隔1个。
(二)线路将潜江-许台110kV线路(110kV潜许线)在36#附近T接至符岭变,利用原110kV潜许线部分线路形成符岭-潜江110kV线路。T接段线路全长6.0km,其中出符岭变利用110kV调岭线1#-6#杆双回同塔0.6km,新建单回钢管杆线路5.4km。
(三)潜江-园林110kV线路于1985年投入运行,线路在2014年π进110kV返湾湖变,并改造6#-24#段线路,形成园林-返湾湖110kV线路,其中园林变构架-6#、24#-68#两段线路为1985年建设的JL/G1A-120导线。考虑终期110kV园林工业园变(拟定于2019年进行可行性研究设计)的接入,本次设计对这两段线路进行改造。线路路径全长17.8km,其中改造段线路长12.4km,利旧原线路长5.4km。
工程总投资为2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线路路径符合潜江市城乡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工程情况和环保措施介绍基本清楚、内容完整、评价方法适当,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四、你公司在项目工程中要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架空输电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线路临近或跨越居民房屋时必须达到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防护距离,确保线路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相应限值要求。
(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直接影响。
(三)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四)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文件。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18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