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评审函〔2019〕68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关于湖北博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氨水、21500吨充装液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018-429005-26-03-057057)
湖北博进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年产36000吨氨水、21500吨充装液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环保审批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对《湖北博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氨水、21500吨充装液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湖北博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氨水、21500吨充装液氨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盐化路3号,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3.5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氨水制备生产线、液氨充装生产线,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6000吨氨水、21500吨充装液氨的生产能力。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纯水制备系统排水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市政管网接通之前,污水经收集后通过槽车运至江汉盐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市政管网贯通后,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要求,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标准要求后进市政管网至江汉盐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落实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采取源头控制方式,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储罐大小呼气废气、充装废气经尾气吸收罐+水洗喷淋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屋顶排放,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消音、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区域周围敏感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西南、西北、东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机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纯水制备系统废弃反渗透膜交物资部门回收,并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储罐区设置符合要求的围堰,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罐区设置火灾及有毒气体监测警报系统,设置环形自动水喷淋系统。做好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六)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四、我局委托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环境监督管理,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文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必须取得相关部门意见。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19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