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评审函〔2020〕58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关于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五七院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五七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对《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五七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五七院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汉油田五七振兴路4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5层门诊楼、1栋3层医技楼、1栋4层住院楼、1栋1层儿科门诊楼、1栋4层托老中心、1栋2层血液透析中心,配套建设行政楼、办公楼、食堂、宿舍楼、停车场、太平间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全院区设置病床数227张。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门诊废水、医务人员废水、病房废水、托老中心废水、行政楼废水、宿舍楼废水、清洁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再统一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确保BOD5、SS、动植物油、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COD、氨氮达到广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广华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标排放至东干渠。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后,引至高于屋顶排放口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加盖、加强管理、绿化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氨气、硫化氢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关标准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废气通过烟道引致屋顶排放。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消音、隔声、降噪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产生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食堂废油脂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我局委托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环境监督管理,请你单位予以配合。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必须获得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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