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评审函〔2021〕2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关于湖北唐棕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环保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2019-429005-26-03-034134)
湖北唐棕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湖北唐棕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环保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湖北唐棕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环保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湖北唐棕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环保增塑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潜江市盐化工业园盐化路3号。总投资42865.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主要建设氯化车间(右区)、副产品车间(右区)、1#罐区(右区)、2#罐区(右区)、仓库一、综合楼、门卫及相关配套设施,一期建成后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增塑剂、联产5万吨饮用水处理剂;二期主要建设氯化车间(左区)、副产品车间(左区)、1#罐区(左区)、2#罐区(左区)、仓库二级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吨新型环保增塑剂,联产10万吨饮用水处理剂的生产能力。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项目循环冷却废水部分回用于地面清洗用水,剩余部分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再与剩余部分循环冷却废水、经隔油后的地面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中和后的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混凝沉淀+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确保COD、SS、总磷、石油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动植物油排放浓度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BOD5、NH3-N排放浓度能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江汉盐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标排入东干渠。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落实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氯化车间各生产线氯化废气分别经“2级石墨降膜吸收塔+填料塔”预处理,吹脱精制废气分别经“填料吸收塔”预处理,再与储罐区氯化氢废气一起进入“2级碱液吸收塔”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氯气、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要求。水处理剂生产车间盐酸投料废气、聚合反应池废气、干燥废气经二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装置处理,氢氧化铝投料粉尘、成品包装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废气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氯化氢、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标准要求,氯气、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通过池体加盖,加强绿化等方式,确保恶臭废气中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高于屋顶排放,确保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
(三)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日光灯、废润滑油、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需分类收集、存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滤渣和污水处理污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分类处置。如鉴定为危废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如鉴定为一般固废,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并配套建设符合要求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布袋除尘器收集氢氧化铝投料粉尘作为原料回用;布袋除尘器收集水处理剂包装粉尘作为产品直接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落实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做好泄漏自动报警和连锁系统及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与周边企业、工业园区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监测计划。
(八)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我局委托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环境监督管理,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并在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办理排污许可证。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必须获得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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