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评审函〔2021〕11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关于武汉合煜潜江广华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北三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武汉合煜潜江广华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认真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潜江市北部的广华办事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一)新建风电场110KV升压站1座:升压站建筑面积1332m2,包括一座生产楼、一座生活楼、一座附属用房。升压站主变容量本期考虑1×50MVA,选择1台SZ11-50000/110 的变压器(50MW)。
(二)110KV送出线路(风电场升压站~广华110kV变电站)工程:新建1回110kV上网线路至110kV广华变110kV侧,线路全长2km。
(三)广华110kV变电站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广华站110kV侧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工程总投资为900.7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44万元,占比4.89%。
二、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及《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护距离设计、架设高压输电线路及变电站厂房压要求开展设计、施工,确保线路沿线及变电站周边区域电磁环境质量达到相关限值要求。
(二)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变电站发生事故时漏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内再按照相关规定妥善进行处理。
(三)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四)变电站产生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定期更换的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须规范贮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并建立转移台账。
四、排放标准
(一)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升压站东侧、南侧、西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二)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三)电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有关规定。
五、该项目竣工试运行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经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七、我局委托一分局负责本辖区内该项目环境监督管理,请你单位予以配合。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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