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诚雯装备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0000米预应力管桩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020-429005-41-03-060534)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5040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5日 11:1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5日 11:15:00 名  称: 关于湖北诚雯装备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0000米预应力管桩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020-429005-41-03-060534)

发布日期:2021-09-15 11:1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评审函〔2021〕79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关于湖北诚雯装备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0000米预应力管桩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020-429005-41-03-060534)

湖北诚雯装备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年产1800000米预应力管桩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年产1800000米预应力管桩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年产1800000米预应力管桩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总口工业园;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A仓库新增预应力管桩生产线1条,生产厂房内设有配料仓、搅拌主楼、吸料机、离心机、上模架、蒸养池、拆模区、拉丝区、蒸压釜等,办公设施依托现有,配套建设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800000米预应力管桩的生产能力。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各项环保措施,并纳入本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对现有工程整改措施如下:

1、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处理,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潜江市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直排至周边水体。

3、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分区、分类存放各类固体废物,并设置标识牌。

(二)加强废水治理。厂区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用于生产和厂区洒水抑尘。混凝土离心废水、常压养护冷凝水、蒸汽高温冷凝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锅炉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和锅炉排水作为清洁下水通过雨水管道外排;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潜江市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潜江市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城南河。

(三)加强废气治理。强化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配料粉尘通过搅拌区设置防尘隔离板,离心机增加防浆挡板等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运输粉尘通过道路硬化、控制车速、路面清扫、冲洗车辆、封闭式运输等方式抑尘,装卸粉尘通过控制装卸速度、洒水降尘等方式抑尘,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锅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2014)表2中的燃气锅炉限值;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m高烟囱排放,确保生物质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煤锅炉标准。

(四)加强噪声治理。主要噪声源强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产废料、沉淀池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钢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物资回收部门;锅炉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文件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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