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评审函〔2021〕97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北天海石油集团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
潜江周矶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107-429005-04-01-922765)
湖北天海石油集团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湖北天海石油集团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周矶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对《湖北天海石油集团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周矶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湖北天海石油集团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周矶加油站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潜江市周矶办事处318国道旁,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建设性质为改建。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站房、加油区,新建罐区,设置50m³汽油储罐2个、50m³柴油储罐2个。配套建设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汽油1170t、柴油1670t。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与对策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放浓度满足周矶办事处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周矶办事处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放至东干渠。站区雨水通过明沟收集,围墙内设置水封装置,满足《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油罐区采用双层罐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加强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的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油站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地埋式储罐、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减少油气挥发,确保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加强噪声治理,加强进出车辆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清罐油水混合物及废渣委托专业单位清罐并由清罐单位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加油站内暂存;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理处置措施。做好储罐及管道阀门的管理和定期维护。落实报告表中各项防火、防爆、防漏、防渗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卫生规程规范,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防范预案演练。
(七)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文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必须获得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21年1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