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评审函〔2022〕4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天恩建设集团钢构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构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019-429005-33-03-016143)
天恩建设集团钢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天恩建设集团钢构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天恩建设集团钢构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天恩建设集团钢构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构件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周矶办事处清远路特8号,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1栋、原辅料存放车间1栋、办公楼(含食堂、办公等功能)1栋,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万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生产能力。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确保废水达到周矶办事处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周矶办事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达标排放至东干渠。
(二)加强废气治理。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打磨抛光工序粉尘通过加强通风车间内自然沉降,确保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6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浓度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消音、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焊渣及废焊丝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废切削液、废机油为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并配套建设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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