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唐潜江市熊口管理区100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275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08日 10: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8日 10:25:00 名  称: 关于大唐潜江市熊口管理区100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6-08 10:2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评审函〔2022〕51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大唐潜江市熊口管理区100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101-429005-04-01-202411)

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大唐潜江市熊口管理区100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认真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于潜江市熊口农场管理区,本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112°45′44.08″、纬度30°17′33.39″。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一)本次新建升压站内安装一台100MVA的110kV变压器,110kV侧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接线;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共10个间隔,其中光伏进线5回,SVG进线1回,接地变进线1回,站用变进线1回,变压器低压侧进线1回,母线PT1回。最终以1回110kV线路T接入康家岭-水乡线路。

(二)升压站内站内设隔油池1座,化粪池1座,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套(运营期),处理规模5t/d;回用水池1座,容积15m³;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约为30m2;新建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1座。

工程建设新征占地3640m2,占地类型为一般农田;新增工作人员6人;工程总投资为244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96万元,占比3.93%。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护距离设计及变电站厂房压要求开展设计、施工,确保升压站周边区域电磁环境质量达到相关限值要求。

(二)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升压站发生事故时漏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内再按照相关规定妥善进行处理。

(三)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四)升压站产生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定期更换的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须规范贮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并建立转移台账。

四、排放标准

(一)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升压站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1类标准。

(二)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三)电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有关规定。

五、该项目竣工试运行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经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七、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本辖区内该项目环境监督管理,请你单位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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