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275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10: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10:25:00 名  称: 关于湖北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6-27 10:2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评审函〔2022〕53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北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110-429005-04-01-421821)

湖北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湖北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湖北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湖北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潜江经济开发区信心村二组,总用地面积为780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湖北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租赁湖北潜电物流有限公司的快递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建筑面积780m2),主要建设一个环境检测实验室,实验室的检测范围:水(含大气降水、生活饮用水、地下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室内环境空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微生物实验废水经高压灭菌锅处理,常规实验废水经预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均作为危险废物;实验设备废水全部蒸发消耗;办公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工衣清洗废水、器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潜江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潜江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城南河。

(二)加强废气治理。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楼顶,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硫酸雾(其他)、氯化氢、氮氧化物(硝酸使用)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相关限值,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硝酸使用)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加强噪声治理。主要噪声源强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纸箱、废塑料、废玻璃瓶等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并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生物培养用的废培养基经过高压灭菌锅处理,废培养基、废弃滤纸和滤渣、废标准样品、过期试剂等实验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实验器皿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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