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神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1台1t/h天然气导热油炉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079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8日 16: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8日 16:25:00 名  称: 关于湖北神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1台1t/h天然气导热油炉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9-08 16:2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评审函〔2022〕82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北神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1台1t/h天然气导热油炉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205-429005-04-01-912623)

湖北神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新增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1台1t/h天然气导热油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湖北神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1台1t/h天然气导热油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湖北神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1台1t/h天然气导热油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潜江市杨市办事处杨市工业园翰林路3号。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性质为扩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空地建设1个锅炉房(内设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现有厂房内新增1台1t/h天然气导热油炉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蒸汽3200吨。

本批复仅针对锅炉建设内容,不包含小龙虾加工建设内容。如产能有变化或污染物增加,应按环境保护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治理。锅炉烟气经14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12m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树脂、废导热油交由厂家回收。

三、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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