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评审函〔2023〕2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年存储充装压缩4773.6万方工业气体、2万吨高纯氨
和12万吨工业氨水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2208-429005-04-01-512882)
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年存储充装压缩4773.6万方工业气体、2万吨高纯氨和12万吨工业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对《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年存储充装压缩4773.6万方工业气体、2万吨高纯氨和12万吨工业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年存储充装压缩4773.6万方工业气体、2万吨高纯氨和12万吨工业氨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潜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社区三组(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万元,建设性质为改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厂房约3000平方米,购置3000方氢气储罐2个、氨纯化、氢氮混合气压缩、甲烷充装设备5套和安全、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存储15.6万方氢气、充装1114万方甲烷、压缩3644万方氢氮混合气、纯化2万吨高纯氨和生产12万吨工业氨水;因氢气储罐安全距离要求,对厂内危废仓库进行迁移;同时对厂内污水处理站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出水优先回用至厂区绿化,其余废水再排入市政管网。
本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完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厂区综合废水经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厂区绿化,剩余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标排入汉南河。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落实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高纯氨生产过程产生的脱轻塔的不凝气和脱重塔的重质组分排空气管道输送至工业氨水装置用于生产工业氨水;高纯氨储罐驰放气经压缩机+冷凝器压缩冷凝后送到充装缓冲罐,剩余不凝气体收集后,通过压力管道送到工业氨水装置;高纯氨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用管道输送至工业氨水装置;工业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和工业氨水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工业氨水装置自带的尾气处理塔;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管道引入工业氨水装置自带的尾气处理塔;上述废气全部进行资源化利用。为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环境影响,项目氢气充装和工业甲烷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放空管高空排放。工业氨水装置设置两级超级吸氨器(降膜吸收塔)+两级尾气处理塔(水喷淋塔);未吸收尾气采用尾气增压风机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液氨压缩循环制冷系统产生的氨循环损耗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确保厂区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和表5标准要求。加强各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车间设置机械抽风,确保厂区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厂区绿化,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分子筛、废分离膜、检测固废、废机油和废防护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迁建后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鉴定排除危险废物特性前,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五)落实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理处置措施。依托现有工程的事故应急池及初期雨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做好泄漏自动报警和连锁系统及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与周边企业、工业园区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监测计划。
(八)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并在投入运行并产生实际的排污行为之前,取得排污许可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开工建设必须满足长江大保护相关文件规定并获得其他相关部门许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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