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评审函〔2025〕1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潜江温心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410-429005-04-01-833587)
潜江市温心血液透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潜江温心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潜江温心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潜江温心血液透析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梅咀社区特1号。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比1%,建设性质为新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用潜江市温心养老院护理院医养综合楼6楼,规划床位45张,主要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服务。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地点、性质、生产工艺、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并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生活污水、医疗废水进入潜江温心养老护理院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调节+生物处理+沉淀+次氯酸钠消毒)”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与纯水系统浓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潜江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城南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封闭,少量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氯气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中相关排放限值。
(三)加强噪声治理。合理布局空调机组、纯水机组、各类泵等噪声源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处置,医疗废物等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固体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医疗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要求;项目污水处理污泥定期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污泥采用生石灰消毒、脱水后交由相应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运处置;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透析液废容器、纯水系统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集中资源化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管控废水事故排放、医疗废物泄露造成的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六)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该项目COD、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0.176吨/年、0.018吨/年以内。
四、请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五、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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