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办〔2019〕3号
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的通 知
各分局、中心、站,支队、院,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局系统2019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慰问对象
(一)局系统退休(退职)人员和退休老干部遗属、困难退休(退职)人员和特殊困难退休人员(名单附后)。
(二)局系统困难职工1人(名单附后)。
(三)春节期间需坚守特殊岗位的人员4人(名单附后)。
(四)参战参试人员3人(名单附后)。
(五)驻村扶贫走访慰问。
二、慰问组织形式、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对局系统退休人员及退休干部遗属慰问,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对困难退休(退职)人员另外发放500元慰问金;对特殊困难退休人员另外发放3000元慰问金。由局政工科组织,经费由市局列支。
(二)对局系统困难职工,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由局工会组织,经费由局工会列支。
(三)对局机关大院、环保小区、一分局的门卫,监测船守护人员等春节期间需坚守特殊岗位的人员慰问,本年度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由局办公室组织,经费由市局列支。
(四)对参战参试人员的慰问,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由局政工科组织,经费由市局列支。
(五)驻村扶贫走访慰问按活动方案组织。
三、其他事项
(一)相关慰问款项由局规财科准备。
(二)各项慰问工作需在2019年2月4日前完成。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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