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协同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6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27日 09:40:00 文  号:潜环办〔2019〕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7日 09:40:00 名  称: 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协同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7 09:4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办20192

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协同制度》的通知

各分局、中心、站,支队、院,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生态环境局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协同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9627


市生态环境局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协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生态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落实局系统业务部门主体责任,做到污染防治与宣传工作两手发力,同步推进,提高全局环境宣传信息报送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增强全局各业务单位(科室)与宣教中心的协作配合,为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当前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以及省厅、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宣传工作的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协同制度。

一、宣传信息报送主体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各科室和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要会干,也要会说,积极把本单位(科室)工作向公众进行必要和及时的宣介,争取公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和恰当的舆论传播赢得老百姓的口碑。

二、宣传信息报送范围、流程及要求

  (一)报送范围

主要包括: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督办情况,水、气、土等环境质量及相关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环境执法检查活动和典型案例,生态环保“一图一故事”,环境信访调解和典型案例,曝光线索,环保政治和业务学习、培训,精准扶贫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家风故事制度建设志愿服务和文明创建,专项行动简讯简报、会议落实等各方面发生在本单位(科室)的工作动态和新闻线索。

  (二)报送流程

1.各单位(科室)信息联络员负责将信息文字初稿报送给本单位(科室)负责人审签后,发送至宣教中心工作邮箱:hbjxjzx@126.com

2.需要媒体参加的新闻线索,可通过QQ工作群(局信息公开群:622293165)、工作邮箱(hbjxjzx@126.com)告知,或直接拨打宣教育中心电话6280065告知。

3.宣教中心负责根据受众特点和发布方式对收到的信息进行包装润色并组织发布、上报和汇总。年终会同局办负责对各单位(科室)当年的宣传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三)报送要求

1.文字:

1)标题能精确概括信息的主要精神,言简意赅,切入主题。

2)内容主题鲜明、观点明确、内容真实、文字精练、数字准确、图文并茂。

3)篇幅字数要求200字以上,照片要求原图(请注意工作照中切勿出现吸烟、开会玩手机等行为)。

2.数量:各业务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文字需本单位(科室)负责人审签)。

3.时限:宣传信息原则上于发生后2日内报送;其他如先进典型、经验交流等根据情况及时报送。

4.信息联络员:局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必须明确一名政治素质强、有一定文字功底、相对稳定的专(兼)职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科室)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5.新闻线索: 

1)局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联络或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专业培训、专项行动及市领导参加的调研活动等,确定需要媒体采访报道的,应提前1个工作日与宣教中心沟通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事实情况和专业内容等基础背景材料

2)需宣教中心拍摄照片留档的会议或活动,应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

三、通报考核

1、宣教中心每半年根据各单位(科室)信息报送情况以文字形式进行通报。

2、宣传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局系统年度目标考核。每半年宣传信息报送频次不达标的,每次扣5分;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扣2分。(百分制)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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