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金秋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的通知》总体安排,潜江市商务局联合中国银联湖北分公司,于2026年9月-12月期间启动消费券发放活动,覆盖零售、餐饮两个消费领域。通过政府引导、平台支撑、商户参与的方式,精准投放消费券,激发市民消费热情,释放节日消费潜力,助力全市消费市场持续回暖。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乐享湖北 惠聚潜江
二、活动时间与发放安排
活动分七轮进行。
第一轮
领券时间:2026年9月24日10:00至10月7日24:00(抢完即止)。
使用期限:2026年9月24日10:00至10月7日24:00。
第二轮
领券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00至10月22日24:00(抢完即止)。
使用期限:2026年10月15日10:00至10月22日24:00。
第三轮
领券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00至11月4日24:00(抢完即止)。
使用期限:2026年10月29日10:00至11月4日24:00。
第四轮
领券时间:2026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8日24:00(抢完即止)。
使用期限:2026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8日24:00。
第五轮
领券时间:2026年11月26日10:00至12月2日24:00(抢完即止)。
使用期限:2026年11月26日10:00至12月2日24:00。
第六轮
领券时间:2026年12月10日10:00至12月16日24:00(抢完即止)。
使用期限:2026年12月10日10:00至12月16日24:00。
第七轮
领券时间:2026年12月25日10:00至12月31日24:00(抢完即止)。
使用期限:2026年12月25日10:00至12月31日24:00。
上述时间节点可根据实际核销情况动态调整,调整前须提前向社会公告。
三、活动对象
手机GPS定位在潜江市范围内云闪付APP实名用户(以用户手机位置显示为准),包括本地居民及外地来潜游客。
四、活动商户范围
潜江市内无不良记录、自愿参与活动并承诺合规经营的零售、餐饮类商户。从活动上线开始前潜江市内符合条件的商户可通过云闪付商户报名小程序进行线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026年“乐享湖北”假日零售餐饮消费券商户报名指引),后续有意向参与的商户可继续通过云闪付商户报名小程序线上报名,经审核确认后分批次动态补充。
五、消费券设置
按照满减方式设置,共设四档(以下为建议优惠比例,后期根据全省安排及时调整):
档位 | 满减条件 | 优惠金额 |
第一档 | 满100元 | 减20元 |
第二档 | 满200元 | 减40元 |
第三档 | 满300元 | 减60元 |
第四档 | 满500元 | 减100元 |
每轮活动期间,每名用户限中签并核销1张消费券。消费券实行总量控制,发完即止。每轮获取的消费券仅限在对应轮次使用期限内使用,逾期自动作废,不予补发。
六、领取与使用方式
(一)领取方式
活动期间,用户登录云闪付APP,进入“乐享湖北 惠聚潜江”活动专属页面参与摇号,服务平台摇号结果实时产生,并在活动页面展示,确定领券成功后,消费券自动发放至用户云闪付账户,可在个人中券结果中查看。
(二)使用方式
用户在活动商户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扫一扫”或出示“付款码”支付,系统自动判断消费金额是否符合满减条件,符合条件的自动核销消费券,实现单笔满额立减。
(三)使用规则
消费券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不可售卖。消费券可与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叠加使用,不得与以旧换新等政策性优惠重复享受。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货,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视为已使用,消费券不退还。零售消费券不可用于购买购物卡储值卡烟酒及黄金。
七、特别提醒
1.活动期间,消费者与企业应自觉遵守活动规则,坚决抵制套利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售。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2.涉及消费券申领、摇号/抢券、核销、平台操作、商户报名等问题,可拨打云闪付客服热线95516咨询。
地址: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西城市场路31号
联系电话:内贸科0728-6239520
邮箱:qjswjnmk@163.com
潜江市商务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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