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商务局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42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07日 10:58:4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7日 10:58:42 名  称: 2025年度商务局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07 10:58 来源:潜江市商务局

根据潜财预【2025】1号文件精神,根据潜财预【2025】1号文件精神,2025年预算草案已经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2025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商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三、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其他情况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商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成品油、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拍卖典当等特种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统筹管理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有关鼓励扶持国内外贸易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核申报、监督和管理工作。根据编办三定方案,商务局下辖七个行政事业单位,商业资产管理办公室、物资资产管理办公室、电子商务局、市场服务开发服务中心、江汉大市场管理委员会、建材装饰市场管理委员会、商业幼儿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八个单位,即商务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的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

1、商务局机关本级

2商业资产管理办公室

3物资资产管理办公室

4电子商务局

5、市场服务开发服务中心

6、江汉大市场管理委员会

7、建材装饰市场管理委员会

8、商业幼儿园。

第三部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9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0.27万元,其他收入21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0.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0.6万元。

二、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0.6万元,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加389.13万元,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0.6万元,占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25年预算数2620.27万元,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加357.6万元,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国有资本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三、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0.79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1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7.45万元。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增多,公务增多,所以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五、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本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3090.6万元。

七、关于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30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0.27万元,占84.78%,其他收入210.20万元,6.8%上年结转结余260.13万元,8.42%

八、关于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30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31万元,占62.85%;项目支出1148.29万元,占37.1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2025年机关支运行经费预算314.13万元,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178.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除商务局局机关没有占用国有资产,办公楼是借用的物资资产办的办公楼外,其他单位均有自己的国有资产。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

2025年本部门的所有预算项目均已做好绩效目标申报表,财政已审核批复。

1、商贸企业纳限工作经费项目600万元主要内容根据中共潜江市委 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潜发[2019]2号)、《关于开展商贸企业“纳限”工作的请示》(潜商文〔2017〕67号)等文件精神,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安排贸易统计工作经费用于新增限上企业奖励、企业统计员奖励、商贸综合体奖励等,每个企业奖励1万元,每个商贸综合体奖励2万元,每个统计员奖励0.1万元。2019年2月,潜发【2019年】2号文件明确指出,新增限上企业奖励2万元,商贸综合体奖励3万元,标准提高。  2025年财政安排商贸企业纳限工作经费资金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对项目执行单位建立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成立了市商贸企业纳限经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如潜江市商贸企业纳限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与各商贸企业签定了潜江市商贸企业纳限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制定了潜江市商贸企业纳限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并组织每季度对商贸企业纳限工作进行考评。在年底纳入对各区镇处工作目标考核的评比。

项目年度目标:根据商务部及相关规定,商贸企业“纳限”要能进则进、应统尽统,真实反映市内商贸业发展状况,力争限上商贸企业个数、社零额总额量及增长速度有所增长。

数量指标:新增限上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所有在库的限上商贸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每年1000元统计工作经费

质量指标:工作经费使用合规,达标率100%。

成本指标:2025年度商贸企业纳限工作项目预算金额600万元,继续对商贸企业纳限工作项目实施财政补助。

效益指标:通过商贸企业纳限工作申报,真实反映我市商贸业发展状况。促进贸易业又好又快发展。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外经贸企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70万元。主要内容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外贸出口企业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扩大外贸出口规模,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全力推进扩大出口规模、实现出口零突破、参加国内外各类知名展销会、推进“品牌”战略、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等各项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潜政发【2019】15号)进行奖励,2025年预算资金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年度目标:通过外贸出口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外贸出口企业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扩大外贸出口规模,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全力推进广大出口规模、实现出口零突破、参加国内外各类知名展销会、推进质量指标:符合条件外贸企业应补尽补率100%。

数量指标:奖励单位户数50家

时效指标:奖励资金2025年当年发放。

成本指标:奖励成本70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外贸出口增长率达到目标。

社会效益指标:年度培育外贸企业数量9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通过部门预算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市政府外事办公室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商务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基本支出(部门公开表6)

七、三公(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部门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潜江市商务局2025年预算公开(汇总).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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