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贯彻上级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554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19日 09:09:0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9日 09:09:07 名  称: 市商务局关于贯彻上级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5-19 09:09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我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3号)情况

自改文件发布后,为促进我市二手车便利交易,我局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303号),大力推动二手车异地交易;进一步优化二手车交易服务管理,积极会同公安、税务、工商、保险等部门,在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服务窗口,提供二手车交易、纳税、登记和保险一站式服务,推广使用《湖北省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认真执行二手车税收征管政策,提升二手车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推动二手车流通模式创新,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展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提升整备、质保等增值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二手车交易信息化建设,积极搭建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二手车流通信息体系;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采集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拍卖企业、鉴定评估机构、维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并及时面向社会以适当形式发布市场主体信用相关信息;促进部门协同合作,积极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以及银监、保监部门推进相关工作,促进二手车交易健康、有序发展。

二、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107号)情况

根据领导批示意见,我局拟按照“围绕大市场,构建大平台,归集大数据,服务大流通”的总体思路,坚持政府服务、外引内育、问题导向、整体规划,通过加强政企合作和资源整合,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县乡流通体系,推进传统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加快内外贸易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商贸流通”协同创新。主要工作包括:

1、制订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保障。

2、推进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创新,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与新技术研发企业对接,在信息安全、信用管理、物流信息跟踪等关键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提高电子商务智能化水平。

3、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园公共服务与支撑体系建设,为园区内企业提供更完善的配套服务。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带动聚集更多的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发展。健全电子商务产业园内服务体系,鼓加大孵化器对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的创业扶持力度。

4构建“互联网+商贸流通”发展大平台通过引进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与本土电商企业合作,打造电商服务大平台,以此解决我市电商产品上行难的问题;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推动解决本地企业电商转型成本压力难以承担的问题;通过加大支持力度、提供政策优惠和产业配套,引导本市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通过加强公共投入和环境建设,进行重点扶持、示范引领和宣传引导,形成互联网+的生态集聚。

5、推进传统商贸流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批发零售、连锁超市和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应用互联网+进行转型升级,打造省内旗舰电商平台,开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推动各类企业的交易从有形市场、现金支付、柜面支付转向无形市场、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推动建设销售特定商品或针对特定消费人群的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着力培育一批行业细分并辐射全国消费市场的互联网销售企业。

6、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支持大型实体零售、餐饮、家政、洗衣、家电维修、票务、生鲜配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取、网络订票、预约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业务,激发线上线下消费潜力。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应用,通过现有资源改造,发展本土电子商务O2O运营模式,挖掘农村消费潜力。

7、推动“互联网+商贸流通”协同创新。鼓励“互联网+商贸流通”的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加快推广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电子标签等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引导电商物流配送经营模式创新,建立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商贸物流互联网化,大力发展城市共同配送和城乡统一配送、集中配送。

8、全面提升“互联网+商贸流通”公共服务水平。适应“互联网+”特点,加大政府部门使用云平台服务力度,构建“互联网+商贸流通”开放共享平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商务信息等公共数据开放利用试点。

目前,我局已草拟《潜江市“互联网+商贸流通”行动实施意见(建议稿)》,并上报市政府。

三、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75号)情况

根据市领导批示意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市特色农产品资源和互联网产业优势,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核心,推动农村网购网销快速发展,力争全市农村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年均增速达30%以上,到2020年将我市打造成为我省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市,初步建成多元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主要工作包括:

1、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引导农民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加快农村市场主体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下乡开展业务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

2、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市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本地电子商务网上创业提供常态化、专业化服务。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支撑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回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建设电子商务基础支撑体系加快农村宽带、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

3、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推广拓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店”的特色发展加强农村电商宣传和推广营造全社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支持各类组织开展推广农村电商的创业创新活动

目前,我局已草拟《潜江市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建议稿)》,并上报市政府。

四、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56号)情况

目前,我局主要做了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围绕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承接产业带动强、技术示范效应大的加工贸易项目,推动外向型企业落地。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提高加工增值率。

二是帮企业申请加工贸易联网监管许可证。近年来,由于利维高的加工贸易业务量越来越大,生产的服装品类越来越多,导致手册之间的结转、核销工作量非常大,管理也相当困难。企业提出以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方式来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提高通关速度,减少办事环节,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使企业良性有序的发展,我局多次争取省厅支持为该公司办理了加工贸易联网监管许可证。目前相关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正在进行软件测试

三是积极为企业争取项目资金支持2016年省商务厅采取因素切块方式分配给我市中西部加工贸易发展促进资金共157万元,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该资金使用方向,并召开项目工作申报会,积极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委托第三方潜江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利维高、福好医疗、祺润等企业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专项审计、评估

四是加大企业支持力度。加工贸易出口、保税仓库建设、信用等级认证、营造通关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进一步完善监管服务,最大限度地提供通关便利。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一方面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加快出口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产品、服务、文化“走出去”战略。提高机电、高新产品出口占比,提高支柱产业外向度。推进科技兴贸,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出口品牌建设,增强国际竞争力。以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为契机,加强江汉流域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加工贸易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加工贸易规模,并进一步探索发展服务贸易的方式。另一方面努力创新招商引资促进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行业,提升资源要素聚集层次,实现一、三产业利用外资新突破。开展产业招商、园区招商、商会招商、以商招商,推动现有投资者增资引资,形成二次招商效应。吸收境外投资中搭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先进管理经验,努力实现“招商引资、技术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同步推进。

五、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1号)、关于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65号)情况

目前,我局正在组织调研,待调研结束后,将尽快结合我市实际草拟相关文件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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