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商发〔2016〕21号
中石油湖北江汉销售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泰丰加油站安全隐患整改的报告》收悉。由于该站设施设备老化,存在着高空坠物及漏电的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及油品泄漏的风险,申请对该站进行停业整改。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泰丰加油站进行停业整改,接此批复后,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二、整改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该站原批复的规模和地址,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整改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有关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切实注意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四、接到批文后,速将该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交回我局,待工程建设竣工,经我局组织验收合格,返还《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投入经营使用。
2016年5月23日
潜江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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