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易制毒化学品行动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84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16年06月20日 00:00:00 文  号:002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6月20日 00:00:00 名  称: 商务局易制毒化学品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6-06-20 00:00

 

 

 

 

 

 

 

潜商发201624

 

关于印发《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市相关进出口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全面落实市禁毒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现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行动,全面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16616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全面落实市禁毒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结合商务部门职责和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和《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牢牢抓住当前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落实企业的责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和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秩序,严防易制毒化学品从购销和运输渠道流失,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面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的基础上,以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为重点品种,以购销和运输环节为重点环节,通过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一)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积极开展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二)加强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针对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特点和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新举措,完善管理制度。开展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流向,确保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在合法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违法违规购销和运输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四)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活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企业责任。

三、工作步骤

此次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510日至520日)

1、召开动员会。召开局机关相关科室、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负责人会议,对我市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企业自律,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把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区别一般货物的进出口而实行严格管理,坚持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有效监管,坚决打击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进出口,把握重点,细化措施,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521日至720日)

5月份: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签订《潜江市商务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责任书》,确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强化易制毒化学品制度管理,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登记、产品备案和用工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有关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和完善反应釜、离心机等用于化学生成设备的添置、安装、出租、转让登记以及报告制度。

6月份: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尤其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禁毒意识;按照《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真实反映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及进口、出口情况,配合商务、公安、食药等部门积极进行整改。

7月份:市商务局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检查,认真查找市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触律刑法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721日至731日)

以《潜江市商务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责任书》为主要内容,制定评估办法,进行总结评估,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成立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局相关科室和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要建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严格监管,严格执法。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引导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自律,守法经营。

(三)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安监、食药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各部门、各环节多管齐下,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合力,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市商务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后,涉嫌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四)及时督促检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力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化整治、完善监管,使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1、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

      2、进出口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自查表

 

 

 

 

 

 

 

 

 

 

 

 

 

 

 

 

 

 

 

 

 

 

                                                     

潜江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6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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