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规范农贸市场管理行为,全面推进农贸市场环境优美、经营有序、消费安全、设施齐全的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贸市场长效监管,以“政府引导、地方负责、部门推进、主体管理、严格执法”为原则,以创建“诚信市场”为载体,使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达到“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消费安全、诚实经营”的规范标准,努力为市民提供一个环境舒适、方便安全的消费场所。
二、实施范围
中心城区各农贸市场。
三、工作标准
(一)设施建设标准
1、供排水系统通畅,供电照明系统规范安全,水篦子、地砖、货台等基础设施维护良好。
2、生鲜三防设施齐备完好,水产品设置宰杀台,白条禽肉配备冷鲜柜,生鲜经营区间有通道分隔。
3、消防设施齐备完好,配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有明显安全疏散标志,消防通道畅通。
(二)市场秩序情况
4、设立市场管理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卫生、安保等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5、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价格公示栏、导购图、消防标识、复称台等。做好市场日常管理工作。
6、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和监督投诉电话,落实专人受理,并根据投诉具体情况,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7、建立经营者档案,做到随时更新;与经营户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
8、划行归市,统一设置经营区域标识牌、摊位标识牌。市场布局规范,商品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等分类分区;熟食、糕点类摊位加工间与营业间分设。
9、市场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整齐,分类陈列。摊位、铺面内杂物堆放有序。市场过道畅通,无占道经营,无乱摆卖、无乱张贴。
10、市场严禁生活用电和使用液化气。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设置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高功率电器。
11、无赌博、聚众打牌等不文明现象。
12、车辆有序停放,市场设置挡车杆。
(三)食品安全情况
13、蔬菜、畜禽、肉类、豆制品、熟食、副食品、粮油及制品等商品实行准入管理,做到票证齐备、台账登记完整。
14、豆制品、酱腌菜、熟食经营者证照齐全,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15、豆制品、酱腌菜、熟食经营者着装整洁,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备、容器清洁”。
16、建立猪肉质量、价格公示牌,无无证经营
17、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销售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商品。
18、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正常运行,台帐完备,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四)环境卫生情况
19、实行保洁分区包干和摊位卫生责任制,责任明确。落实卫生管理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20、设置废弃物容器、加盖垃圾桶(箱),放置规范有序,垃圾及时入桶(袋),定时清运,日产日清。
21、场内地面干燥清洁,墙面、顶面、柱面、摊位卫生整洁,无积存垃圾和污水,无乱拉乱挂,无卫生死角。门窗、墙壁、天花板、顶棚洁净,无蜘蛛网。
22、中心城区市场实行“白条”禽上市,禁止销售活禽。动物内脏有专用容器收集。水产区卫生整洁,活鱼宰杀上宰鱼台操作,内脏清扫收集及时,无污水。
23、实行“门前四包”,市场周围区域(门前四包范围)卫生整洁。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搞好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成立潜江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庆忠
副组长:陈玉峰 张帮宏
成 员: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食药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雷仙枣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奖惩措施
根据《潜江市农贸市场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每年筹集农贸市场管理公共服务奖补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和考评工作,支持经市农贸市场和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领导小组考核、综合评分合格以上的农贸市场。
按照综合考核结果,设立优秀、先进、合格三个奖励等次(综合考核合格且排名前三位的为优秀、综合考核合格且排名前四至六位的为先进、综合考核评分75分以上的为合格),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奖补。奖补标准为:优秀2.5万元,先进1.5万元,合格1万元。市场管理者应从奖补资金中列支10%,对市场内守法诚信经营户予以奖励,并接受市农贸市场和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对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农贸市场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生消防、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的,实行综合考核一票否决。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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