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商务局党组整体推进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85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10月10日 00:00:00 文  号:潜商务组﹝2017﹞4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0日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市商务局党组整体推进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0 00:00 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

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市商务局党组整体推进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潜江市商务局党组

20171010

市商务局党组整体推进

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商务局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市委基层党建工作“整市推进”计划部署安排,结合商务局实际,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着眼于商务局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全领域推进、全要素推进、全功能推进,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有计划、有目标地系统谋划基层党建工作,着力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实现基层党组织功能全面发挥、战斗力显著增强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时间(2017-2019年),积极实施商务局基层党建责任全面提升、组织体系全面提升、政治功能全面提升、服务功能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党建+”理念全面提升等七大计划,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从2017年起,商务局基层党组织每年按照三分之一的比例建成规范基层党组织,力争到2019年底,商务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全部建成规范基层党组织。

(二)建设要求。按照常规工作抓落实、基础工作抓规范、特色工作抓创新、整体工作抓提升的思路,制定商务局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为指导推进、督查考核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提供标准化依据。商务局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

1.责任落实优。建立完善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2.组织建设优。党组织设置优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开展,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组织生活经常化;推进党群共建,定期开展各类党群活动。

3.队伍管理优。按规定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积分制,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亮明党员身份、设立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展示党员形象。

4.联系服务优。实施提能增效行动,党员干部自觉参市委市政府、商务局党组、各单位中心工作;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员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在社区认领服务岗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多形式帮扶活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5.基础保障优。整合资源,抓好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党组织活动有计划开展。

6.工作业绩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争优意识强,示范带动作用好,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业绩突出。

三、工作重点

(一)党建责任全面提升。

1.树立大抓基层导向。深入开展“最大政绩观”专题教育,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次专题研讨树牢主业意识,集中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研讨,彻底消除误工论、务虚论、敷衍论、刮风论、造点论等错误认识,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业意识;一次专题调研制定党建对策,局党组成员按照局工作联系制度各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深入所属基层党组织,排查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和工作重点,形成一篇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调研报告,明确解决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一次专题报告明确重点任务,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题报告,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提工作要求,下目标任务。

2.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完善党组抓党建的责任清单、机关党委(总支)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和基层党支部抓好机关党建任务落实的责任清单的“三级责任清单”内容,年初下发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下发一次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建立定期督导制度,和单位每季度对下一级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提出工作意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定期述职考核制度,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按照机关党委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党员向支部述职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并结合年度考核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党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组织体系全面提升。

3.优化党组织设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要求设置基层党组织。要运用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成果,扎实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撤并一批空壳党组织,整合一批松散党组织,采取单建、联建等方式新建一批党组织,确保每名党员归属于一个支部,每个支部有效管理党员。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和基本保障建设,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服务群众体系、推动发展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贯彻落实《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潜直工党〔2017〕2号),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党委和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注重发挥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作用,总结推广机关党支部工作法,集中打造一批机关党建工作品牌,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

5.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市直机关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每届任期3年。各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要按期换届,如需延期换届或者提前换届,必须事先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换届的,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政治功能全面提升。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坚持每月15日左右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并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党费收缴等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自觉交纳党费的基础上,围绕党性教育、民主议事、为民服务等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激励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做调研、听意见,每年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开展1个党建课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每年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7.开好组织生活会。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来确定。党员要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对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要进行认真研究。每年第四季度,由市委统一部署,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8.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要把党员的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作用发挥、道德品行等作为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内容。民主评议党员可以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结合开展。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对党性不强、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及时稳妥慎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

(四)服务功能全面提升

9.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按照市委“三提高”要求,深入开展“提神提质提效,创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活动(以下简称“三提一创”活动),通过参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稳定、服务发展等各项任务,引导和动员机关党员干部亮身份、尽义务、作奉献、树形象,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精气神,争当时代先锋。

10.强化网上服务。利用手机APP和自媒体技术,大力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在各基层支部创建网络互动平台,力求一个基层支部,就有一个党员群众乐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络互动平台。加强党建宣传,利用多种媒介,用群众爱听、能听懂的语言或图像动漫,阐述党的大政方针、讲述红色故事、宣传先进典型,增强党员教育的感染力、凝聚力。

(五)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11.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市委下达的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坚持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要进行严肃认真的政治审查;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党员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进行全面审查,注意听取执法执纪等相关部门意见;发展对象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要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培养时间不满一年“突击发展党员”的,对避开长期学习工作居住地而在户籍地或其他地方“曲线发展党员”的,对发展“家族党员”、“关系党员”的,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要对审批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典型案例及时查处和通报。

12.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认真落实培训规划。按照“全员覆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工作培训规划,整合各类资源,健全完善集中轮训工作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分批次开展党员集中轮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学深学,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要突出党性教育重点。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党性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进一步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

13.严格党员管理监督。实行党员手册纪实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建设“四铁”党员队伍的意见》(鄂组通〔2016〕72号)精神,深入实施党员“安家工程”,将每名党员纳入组织正常管理,全面推行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用好党员手册,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民主评议、履行承诺、参加志愿活动等实际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党员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向党组织请假。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每年底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主要核查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转接组织关系等情况,排查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对流动党员要摸清去向,掌握现状;对失去联系党员,党支部要通过其亲友同事帮助联系查找。排查党员违法违纪情况,对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的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中组发〔2004)10)、《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组发〔20047)有关要求,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执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收到党员组织关系后,应通过网络、信函、传真等方式,1个月内发出回执。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党员组织关系未落实前,仍负有管理责任。转接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党员档案,对发现的问题由转出党组织负责整改。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帮助解决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对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按照《关于运用民主评议党员成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4〕85号)要求,党支部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调查核实、上级预审、形成决议、上报审批的程序进行,并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对失联党员,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调查失去联系的原因及失去联系期间的表现,并作出相应处理。加强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帮扶,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对被劝退、除名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稳慎处理党员退党,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丧失党员条件的,不能作退党处理,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除其党籍。

14.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充分尊重和落实党员的主体地位,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营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到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并重,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对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加强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做到普遍关爱与重点帮扶相结合,既要注重对党员全方位、经常性的关爱,又要对生活有困难、思想上有包袱的党员实施帮扶,特别是要针对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重点帮扶。

15.建强“铁军”队伍。加强对党务干部任前考察、任职谈话、培训考核等环节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确保每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轮训。每年定期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应在任职六个月内参加培训。

(六)保障体系全面提升。

16.优化工作力量配备。各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注重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务岗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工作人员总数的2%配备,工作人员较少的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应适当增加比例,不足一人的按一人配备。机关党组织书记由领导班子党员负责人担任,专职副书记按部门中层正职配备,年龄必须能够任满一届。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委(党组)以及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17.推进专职党务干部岗位轮换。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岗位轮换机制,加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各单位要关心党务干部成长,把党务岗位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选派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专职党务工作岗位进行锻炼。连续在同一党务岗位上工作满六年的,应该轮换岗位。

18.强化工作经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要确保经费用于机关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各单位应支持基层党支部开展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活动。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要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使用范围支出,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七)“党建+”理念全面提升。

19.深入推进“党建+”。围绕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局党组重点工作,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推进商务局党建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商力系统党的建设新局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商务局落实“整市推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张芬芳同志担任,其他机关党委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主体办。“整市推进”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引领工程,建立局党组成员联系包保基层党组织加强“整局推进”工作指导制度(附后),纳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任务清单及各二级单位目标责任书。

2.完善责任链条。建立完善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党组织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建立党组织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参加基层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开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在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和商务局党组指导下,认真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各基层党支部要在机关党委(总支)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注重统筹安排,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党建各项要求最终落到党支部和每个党员,使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3.强化督查考评。商务局机关党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建立“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落实机制,加强日常督查考核评估,对行动迟缓、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督促抓好整改。将落实市委基层党建“整市推进”工作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范畴,督促各项任务落地生根。根据市直机关落实“整市推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安排,市领导小组将建立“每月一次工作汇报、每季一次工作拉练、每年一次述职考核”为主要形式的“三个一”工作制度。每月24日前,各二级单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体办)报送进展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

4.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落实市委“整市推进”工作做法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宣传力度,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把开展基层党建“整市推进”工作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基层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整市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联系包保

基层党组织加强“整局推进”工作指导制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根据《关于整市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实施意见》,局党组成员要联系包保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基层党建“整局推进”工作的指导,现制定本制度:

一、深入开展调研。局党组成员要将“整局推进”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引领工程。带头到包保联系点,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排查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和工作重点,明确解决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形成调研报告,指导各二级单位党总支因地制宜制定工作对策,明确工作方向。

二、坚持定期指导。建立定期指导制度,局党组成员每月至少到联系的二级单位指导一次,经常性听取各基层总支工作情况汇报。对行动迟缓、工作推动不力的,要督促抓好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实。同时,要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工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意见。

三、抓好示范推进。局党组成员要在联系的单位中确定一个基层支部作为示范点,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导该基层支部先行先试,打造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样板,为其它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整体提升联系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局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安排表

党组成员姓名

基层党组织名称

刘  刚

江汉大市场党总支

颜昌斌

商业资产办党总支

潜阳资产会司机关党支部

谢爱军

建材市场党总支

张芬芳  聂水才

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党总支

邹代菁

物资资产办党总支

雷仙枣

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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