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854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07:55:21 文  号:潜油监管办发〔2018〕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07:55:21 名  称: 关于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0-25 07:55

各区、办事,市成品油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由商务、安监、环保、消防、质监、工商、税务等多部门联合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自8月1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成品油市场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已开业加油站(点、船)81家,其中中石化加油站31家、中石油加油站8家、中石化江汉油田加油站7家、金澳科技加油站16家、其它民营加油站19家,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各乡镇,稳定充足的供油网络。

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各区、镇、办事处自查整改与工作专班督查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全市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城乡结合部及县、乡镇公路沿线和乡镇(街道)、停车场、码头、建设工地等为成品油市场重点检查区域;以非法经营性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网点、成品油配送企业、企业内部加油站、油罐车、流动加油车辆(含改装的加油车辆)、储油库(罐)等为成品油市场重点整治对象。严历打击查处非法经营人员、单位和违法违规行为。

(一)各区、镇、办事处自查整改情况:

1、后湖管理区皇装垸办事处发现存在3家私人私自销售散装汽油行为,管理区安委会现已对这3家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加以取缔。

2、泰丰办事处发现了一处非法销售散装成品油的流动商贩,办事处专项整治小组立即组织派出所进行抓捕,收缴了汽油及柴油18桶,对当事人进行了拘留5天、罚款3万元的处罚。

3、王场镇疑似存在3个成品油经营点:符岭村一个经营点已于2014年停止经营;红桥村一个经营点经营范围只涉及到润滑油、机油,无经营柴油、汽油等情况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前进村二组存在一个非法的柴油经营点,现已进行了关停处理。

4、浩口镇洪场村和才河村发现存在两处非法经营成品油销售点,其通过在家中储存大量汽油进行销售盈利,镇安监办与镇派出所当即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五日并暂扣了成品油。

5、积玉口镇强芬化工有限公司积玉口加油点在点升站期间超范围售卖汽油,非法设埋的储油罐未进行拆除,针对这些情况,镇安监办责令其限期整改。

6、高石碑镇琴兵加油点超范围售卖汽油,镇安监办责令其停止非法销售汽油行为,要求其对非法经营设施进行拆除。

(二)工作专班督查整治情况:

  1、全市大部分加油站管理相对规范,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但仍存一些问题,诸如制度不健全、消防器材配备不足、设置不符合标准、未进行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安全培训资料不全、油汽回收整改资料缺失、散装汽油未进行登记等,其中积玉口镇强芬化工有限公司积玉口加油点、高石碑镇琴兵加油点超范围经营、违规使用液化气做饭等问题严重,工作专班已责令限期整改。

2、在油品质量抽检中,发现高石碑镇琴兵加油点油品质量未达到相关标准,市工商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8000元。

3、在金澳科技附近发现了一台成品油运输改装加油车辆、在园林办事处西门停车场内发现一辆报废的普通货车改装成加油车正在违法给其他车辆加油,市交通部门摄像取证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当场进行了制止,对加油车予以暂扣,并即时移交到市商务执法大队立案。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大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的整治力度;商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公安、工商、安监、环保、交通等职能部门要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分别制定各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把监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要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要求,全面进行调查摸底,严禁徇私舞弊,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三要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合法加油站点的日常监管和动态巡查,督促各加油站点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力确保安全经营。

      

 

 

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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