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商 务 局
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汽车销售等
特种行业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农贸市场及特种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根据省商务厅、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将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以及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拆解行业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配备负责安保工作的专项人员。
(三)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消防日志健全。
(四)有明显安全疏散标志,消防通道畅通。
(五)消防设施齐备完好,配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
(六)企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七)供电照明系统规范安全,无乱拉乱接电线。
(八)经营场所严禁生活用电和使用液化气、燃煤,不得设置电炉、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
(九)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十)汽车经销商是否备案登记及报送信息。
二、检查时间
2019年1月下旬
三、检查专班
(一)农贸市场检查专班。由市商务局市场科、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等人员组成,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安排车辆。
(二)特种行业检查专班。由市商务局市场科、市物资资产管理办、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等人员组成,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安排车辆。
四、被检查企业
(一)马家台、东门、中心城、民主街、南荷、深河、南区、西城等农贸市场和四季友农产品批发市场。
(二)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市金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三)各汽车经销企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