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和《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商务发〔2026〕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绿色智能消费,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6年潜江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和原则
2026年1月15日起实施。按照“总额控制、逐月安排、均衡使用”的原则,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标准和范围
(一)家电产品。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且电脑产品需现场拆封。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的4类产品均需现场完成激活。
2025年已享受家电和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三、参与活动流程
(一)实名认证领券。消费者搜索并登陆微信小程序“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进入“2026湖北以旧换新补贴专区”,根据需要领取相应补贴资格券。领券时间为每日09:00-22:00,补贴资格券仅限当日有效。领券当天如未核销,需进行资格解绑后方可重新领券。
(二)支付立享补贴。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须每件单独结算,直接享受支付立减。商家应在消费者购买补贴商品后开具销售发票,发票抬头应为消费者实名认证领券所用姓名,开票金额应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三)规范上传信息。参与活动商户应及时向省级平台上传补贴产品数据,不得无故停止、延期报送、采用离线数据包报送或间歇性大量补传数据,应确保补贴数据归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律性。其中,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需现场激活,电脑产品需现场拆封。
(四)补贴资金审核。参与活动商家在产品交付安装完成后45天内在审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审核无误后,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及时向商家拨付补贴资金。活动交易仅支持整单退货,并全额退还补贴款,不支持部分退货。对因部分退货,导致消费者资格未退还,或消费者资格退还后订单审核不通过的情况,由商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该笔订单补贴需全额退还。
四、参与主体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在潜江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经营管理经验,主营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零售业务。
(二)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
(三)需获取品牌企业授权书,确保所销售的产品均通过正规渠道进货,SN码在省家电协会备案并上传国家平台。参与补贴产品具有统一的商品编码,商品编码已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且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
(四)接受对其交易真实性审核。能按相关政策要求在省级服务平台系统上传交易信息资料。家电类上传资料包括交易小票、SN码、IMEI码、发票、物流信息、送货单/提货单(清晰可见商品条码、签收签名、日期、电话信息,图片配有带时间和定位的水印照片)、商品包装盒照片(有清晰的SN码、规格型号等信息)、安装凭证(安装单及安装效果图)、激活照片(电脑产品)。数码智能产品类上传资料包括交易小票、SN码、IMEI码、发票、物流信息、送货单/提货单(清晰可见商品条码、签收签名、日期、电话信息,图片配有带时间和定位的水印照片)、商品包装盒照片(有清晰的SN码、规格型号等信息)、激活照片。
(五)具备良好服务能力。需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化的指引服务和售后保障,要有配送、安装、维保等服务。
(六)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2023年以来参与我省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七)严格遵守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规定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的督查检查。参与活动商家要诚信、规范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不接受预存和充值等。
(八)参与活动商家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遵守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规定,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九)参与活动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对补贴资金负直接责任,引导消费者配合做好必要信息采集等工作,确保每笔交易闭环、可溯,及时兑现有关承诺,妥善处理消费投诉。
五、实施步骤
(一)公开征选参与商家。参与活动的商家需通过湖北省2026年报名系统(网址:http://shop.hbhf.site/login)提交报名资料,由潜江市商务局终审后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公示,商家需完成公示后方可与相关服务平台进行对接上线进行活动交易。
(二)活动补贴商品入库。商户(品牌方)将参与补贴产品的商品编码上传到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商品库,经省家电协会审核备案并上传国家平台,且同步至商家服务平台提供的活动设备中。
六、服务平台有关要求
潜江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采用湖北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商户服务平台(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一)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按市商务局要求统一开展资格校验和补贴资格发放,及时报告相关工作情况;负责汇总各线上、线下平台前一日资格发放、核销相关数据;及时提交汇总数据和工作总结;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开发维护相关服务系统,做好与中央平台数据交互工作;健全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回收网络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旧机回收服务。
(二)商户服务平台负责为参与商户提供支付渠道及信息系统技术支撑与服务,积极引入金融机构叠加优惠投入;做好活动宣传推广,提高以旧换新便利性;及时利用技术手段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交叉核验与比对印证,确保交易信息真实性;对销售企业核销情况实施日报告制度,按市商务局要求提交相关详细数据和统计分析。
各服务平台要积极配合做好风险防范,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违法违规线索,配合做好资金清算等相关工作。
七、职责分工及要求
(一)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本地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商户报名审核与公示,对接使用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和商户服务平台管理商户、商品入库和发放补贴资格券,鼓励商户借助省级商户服务平台能力接入支付即开票功能,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发票准确合规性;做好补贴审核兑付各项工作,委托第三方审核单位对商户补贴申请开展审核,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切实减轻商户垫资压力;严格补贴资金审核,提高补贴审核和资金兑付效率,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及时处理商户与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加强巡查暗访,督导商家规范参加活动,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商户,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补贴资金拨付监管和资金清算工作,落实配套资金保障。
(三)市公安局负责对补贴活动中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配合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价格欺诈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税务、邮政、供销社部门依职责配合做好补贴商品发票核验、物流信息核查、旧家电回收等相关工作。
八、其他相关要求
(一)科学控制实施节奏。按照“总额控制、逐月安排、均衡使用”的原则进行限额管理,依据省级按月分配资金总量,每周科学制定本地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补贴资金使用计划,按天均衡使用,并做好月内每周和跨月、跨季度之间的平稳衔接,确保政策贯穿全年,不额外增加财政负担。
(二)保障农村居民享受补贴政策。鼓励本地供销社系统开展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下乡宣传,健全覆盖县以下基层的回收网络,提高农村地区绿色智能消费普及度。
(三)加快资金审核拨付。优化资金审核流程,加快审核拨付进度,在参与活动商户提交补贴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兑付。在做好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力求及时高效兑付补贴资金。在做好风险防控前提下,可结合当地实际,采用预拨部分资金、滚动拨付资金等方式,减轻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垫资压力,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及时全部完成兑付。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丰富消费促进活动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官方网站等平台和窗口,建立并畅通反映问题与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补贴政策答疑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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