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88亿元,同比增长9.4%。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同比增长21.8%;乡村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下降36.6%。
按消费形态分,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7.1%;餐饮收入增长20.3%。
按商品类别分,基本生活用品中,粮油食品类、烟酒类、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同比分别增长1.4%、23.7%、1.9%和34.7%。升级类商品中,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增长96.4%,智能手机零售额同比增长24.7%,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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