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统计局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科、队、室、中心:
《市统计局学习制度》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市统计局学习制度
2017年11月27日
市统计局学习制度
为全面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学风建设和理论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全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由局办公室负责制定计划、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集中学习时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全局人员参加。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自学。
2、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重要文件、批示、决定和有关精神,以及上级要求学习的有关内容。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年都要确定1-2个专题,深入学习。
3、保证学习时间。每星期四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机关工作人员的自学,以各科室为主。局机关不定期地组织学习讨论、辅导报告和专题讲座。原则上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须请假,并自觉以自学方式补课。
4、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实行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读原著与辅导报告相结合、看书与写个人心得相结合、个人学习与集中交流相结合的办法。局办公室要提供必要的专题学习资料。集中学习采取领导讲话、观看录像、重点发言和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参学人员要认真做好笔记,每人每年至少要有2万字的读书笔记。集中讨论时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将学习情况汇总后向局党组汇报。每人每年至少撰写6篇学习体会文章。
5、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结合分管和负责的工作,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每人每年至少要形成1篇有份量、有深度的调研文章,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6、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地服从局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安排,要把学习情况作为岗位考核的内容,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和推进各项工作。
7、提倡业余自学,鼓励干部以“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个人学习重点,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地读书。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对各科室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研究解决。各科室的学习情况,每半年在局内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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