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3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15:37:5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15:37:59 名  称: 潜江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5 15:37

各科、队、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和《湖北省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司发〔2017〕31号)精神,根据市普法工作办公室《潜江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9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潜普法办〔2019〕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2019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现将2019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无纸化学法用法的对象是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市、镇(管理区、办事处)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国有企业和上述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

二、学习内容

今年的无纸化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普法视频课件》和《考试复习指南(2019年)》为主。请登陆“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http://www.faxuan.net)或“法宣在线”手机APP进行学习,参加专题测试。

三、考试要求

学员在完成2400积分后方可参加年度统一考试。今年全省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将于12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运用

年底,市普法办将对全市各地各部门参学参考的情况予以通报。单位学法考试情况将作为党委、政府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以及“七五”普法工作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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