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章草案及有关工作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贯彻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兵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二)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科)、(三)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四)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就业创业科)。
三、领导班子及分工
陶小华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吴小云同志协助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规划财务与专项资金监管、褒扬纪念、军休管理工作;分管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褒扬纪念科、军休管理科,联系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烈士陵园保护所。
何新明同志负责拥军优抚、移交安置、双拥等工作;分管拥军优抚科、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双拥办,联系市光荣院
赵殿军同志负责就业创业、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信访维稳、意识形态(涉军维稳方面)、工会、统战等工作;分管就业创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工会、统战工作。
康利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日常管理、机关党务、综合治理、意识形态(学习宣传方面)、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文创卫、防汛抗旱、妇工委、共青团、档案、保密工作。
联系方式和地址
办公地址:潜江市杉林路1号
联系电话:0728-625026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