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文化系统部门决算说明(公开补充资料)
2016年部门决算于2017年10月10日经潜江市财政局批准(潜财教【2017】172号),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文化系统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10家汇总):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潜江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和文物、旅游、体育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三)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五)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六)研究拟订并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系统职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广文化艺术科技成果。
(七)管理全市文物事业,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
(八)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九)管理全市旅游事业,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旅游市场机制。
(十)管理全市体育事业,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重大社会体育活动,指导各类社会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潜江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艺术科、社文科、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市场管理科、旅游规划与产业科、旅游行业服务与宣传促销科、群体科、竞技科行政科室。
潜江市戏工室、旅游发展中心、曹禺文化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与局机关联属办公,龙湾遗址文物管理处机构新设,故原1名财政编制人员相关经费决算数据含在局机关数据中。
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下属单位10个,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9个,详细情况见下表(不含龙湾遗址文物管理处):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备注 |
1 | 潜江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 | 财政拨款 | 局机关 |
2 | 潜江市图书馆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3 | 潜江市博物馆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4 | 潜江市群众艺术馆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5 | 湖北省花鼓戏艺术研究院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6 | 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7 | 潜江市剧院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8 | 潜江市曹禺纪念馆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9 | 潜江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10 | 潜江市曹禺祖居博物馆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推进文化惠民、体育强民、旅游乐民,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保障,抓项目、创特色、树品牌、惠民生、促发展,成功举办第二届全国剧本创作交易会、第二届湖北省荆州花鼓戏艺术节及一批省级重大体育赛事,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各项工作均取得新成绩。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梁伟年同志对全国剧本交易会作出批示:“值得肯定。请认真总结,为全省相关工作提供经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调研湖北时对潜江文化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举办全国剧本创作交易会,是夯实文艺创作基础的一大创新”。
(一)文体设施建设有新进展。一是推进市级“四馆三场”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群艺馆新馆、非遗馆、龙湾遗址博物馆和景区配套工程建设,推进博物馆、曹禺祖居、曹禺纪念馆三大改造提升工程,启动图书馆、博物馆两个新馆项目的设计论证工作。二是推进镇村文体设施达标建设。按照“三室一厅一场”的建设标准,推进高场、高石碑、王场等镇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七个一”的建设标准,推进竹根滩夫耳堤等村级(社区)文体设施达标建设,打造农村“10分钟文体服务圈”。同时按照精准扶贫、健身场所全覆盖的要求,加大贫困村文化体育配套设施建设力度。
(二)文化品牌打造有新成效。围绕打造曹禺文化、群众文化品牌,丰富潜江文化内涵,助推“戏剧之都”建设。一是打造剧本全产业链。开展全国优秀剧本征集评选,组织全国优秀电影编剧汇聚潜江开展培训交流,邀请国内知名编剧到章华台采风,举办第七届“中国影协杯”优秀剧本评选颁奖活动。与中国电影家协会电影文学创作委员会签订五年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编剧专业委员会签订两年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中国剧本扶持中心,搭建公益性的中国编剧人才培育平台和优秀剧本孵化平台。邀请长江人艺、省歌剧舞剧院等剧院来潜公演,努力将潜江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剧本培训中心、创作中心、交易中心和展演中心。二是举办花鼓戏艺术节。成功举办第二届湖北省荆州花鼓戏艺术节,江汉平原7个县市剧团来潜演出,吸引2万余人观看。副省长郭生练专程参加此活动,并对此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三是彰显潜江群文品牌影响力。先后举办了“春满潜江”、“风清气正”、“潜江红”、“两学一做”等系列专场文艺演出;深入开展“三送三进”文化下乡活动,全年送戏下乡及戏曲进校园演出152场,送流动图书下乡3万余册次;坚持举办一月一场的“潜江大舞台”文艺展演;组织参加湖北广播电视台“书香门弟·耕读人家”展演活动,编排表演的小品《一万元》获得全省三等奖;组队参加全省“戏曲进校园”展演活动获全省一等奖;组队参加全省“文化力量,民间精彩”比赛,选送的民间舞蹈“皮影情”获全省一等奖;组织社会艺术团队参演省委省政府迎新春团拜会,保持了连续3年奉调赴汉演出的记录。
(三)文化环境治理有新加强。一是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活动。继续开展“市委书记荐书”活动,抓好全民阅读征文、“十进一创·绿书签”等系列活动,举办了潜江市“4.23世界读书日·全民读书月·全民读书季”活动启动仪式,促进了学习型社会的形成。积极推进中心农家书屋试点,采取“文医结合”、“镇村结合”、“村村结合”等模式,探索完善农家书屋长效管理机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我市试点工作予以肯定并大力推广,并授予我市“湖北省中心农家书屋建设先进单位”。二是推进软件正版化。督促各机关单位落实责任,加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办。三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大力推进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坚持日巡查制度,依法加强网吧、文体娱乐场所等领域的监管。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在全省相关会议上作为先进典型代表发言。我市办理的“张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评为“2016年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先后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有功单位”、被文化部授予“2014-2016年度中西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先进单位”。四是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启动创建“扫黄打非”示范市,认真组织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我市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扫黄打非”的成功做法被全国“扫黄打非”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大力宣传推广。
(四)旅游开发营销有新影响。坚持抓招商、上项目,坚持线上线下、市内市外广泛而多渠道地宣传,扩大潜江旅游吸引力。一是强力招商引资。先后与保利、张家界旅投等公司接触,储备和洽谈了一批文旅项目。二是多种渠道宣传。利用高速公路T型广告牌和潜江火车站内灯箱广告推出“到潜江吃虾,让你不想回家”、“荆楚‘醉’美地——芈月故里章华台”等旅游形象口号;拍摄潜江旅游宣传短片在市区LED屏幕播放。到武汉投放旅游广告宣传,推出“公交车+高铁站”组合的宣传模式。在央视“老故事”频道播放《江南之梦,水润潜江》,宣传潜江旅游,提升城市形象。三是推出旅游新品。指导生态龙虾城虾街创建湖北省旅游名街;将世博湖北馆委托给世纪晴川公司经营管理;联合易旅行继续发行了“潜江旅游一卡通”,实行“加油、尝虾、看世博馆”跨界整合。四是借助外力营销。联合峡州国旅策划《芈月传》剧组“寻访章华台”和全国知名影视编剧“采风章华台”,邀请少年芈月演员柴蔚来潜参加“芈月带我游潜江”活动,掀起“潜江章华台·芈月故里”宣传高潮。2016年,在创新“互联网+全域旅游”暨第四届旅游业融合与创新论坛上,潜江成功入围“最美中国榜”。
(五)全民健身运动有新发展。积极申报并获批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试点,潜江体育事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一是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成功举办2016年湖北省“时尚假日健身气功站点联赛”、全省老年人门球比赛、业余篮球冠军争霸赛、青少年男足冠军赛、WCBA联赛等一批国家级、省级重大赛事。组织开展市直单位工间操比赛、虾小弟春季篮球联赛、2016年“唯尚空间杯”全市业余网球赛、全市业余篮球联赛等系列体育赛事,带动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发展,有效满足了城乡群众多元体育健身需求。二是竞技体育稳步发展。特别是由市少儿体校输送的奥运会选手吕小军勇夺第31届巴西奥运会举重银牌,打破77公斤抓举世界记录。三是体育产业有新的突破。体彩销售取得突破性发展,全年销售收入突破1.1亿元,同比翻番增长,我市被授予“全省体彩销售突出贡献奖”。
(六)党的建设水平有新提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签订“两状一书”,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教育管理。以“两学一做”、“八查八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为抓手,通过上党课、邀请党校老师、纪委领导专题报告、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章党纪党规,开展“道德讲堂”、“ 第17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廉政宣传活动,告诫全系统干部做到“高压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生命线不能松”。三是严肃组织生活。完成系统内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经常性开展诵读《党章》活动,引导党员及时缴纳党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强化党员党的意识,精心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文化系统汇总):
(一)文化系统总收入总计13619.16万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3619.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89.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711.4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340.46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437.28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5.0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044.9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367.63万元。
(二)文化系统总支出总计13619.16万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3619.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27.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04.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1543.2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0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2.65万元),公用经费合计161.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66万元,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补贴0.2万元)。
2.项目支出5323.4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73.58万元,其中转入事业结余73.58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6517.9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557.07万元。
(三)文化系统单位相关收支情况(分单位)
1、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含戏工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8517.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86.8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640.8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45.9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930.95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8517.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517.77万元(基本支出374.56万元,项目支出3673.8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69.40万元);
2、潜江市图书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460.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7.6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8.5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9.1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3.12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460.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8.37万元(基本支出141.20万元,项目支出57.1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6.2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56.17万元);
3.潜江市博物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608.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5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67.55万元,事业收入28.0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608.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7.42万元(基本支出159.42万元,项目支出118.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30.95万元);
4.潜江市群众艺术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879.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2.5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13.97万元,事业收入60.0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8.5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7.14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879.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0.46万元(基本支出229.98万元,项目支出370.4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15.5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3.65万元);
5.湖北省花鼓戏艺术研究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046.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6.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97.97万元,事业收入232.46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6.3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046.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3.70万元(基本支出410.89万元,项目支出602.8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33.0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6.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322.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7.7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42.4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5.3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322.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5.27万元(基本支出210.15万元,项目支出35.1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1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7.29万元);
7.潜江市剧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224.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7.4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5.4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2.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224.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6.91万元(基本支出71.25万元,项目支出95.6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18.5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8.57万元);
8.潜江市曹禺纪念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238.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2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7.2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70.98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238.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2.39万元(基本支出23.12万元,项目支出119.2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5.79万元);
9.潜江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094.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7.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77.18万元,事业收入20.0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094.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3.63万元(基本支出51.11万元,项目支出72.5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70.83万元);
10.潜江市曹禺祖居博物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226.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3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0.3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226.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6.40万元(基本支出32.54万元,项目支出178.5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27万元);
五、机关运行情况安排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02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76.60万元,其中公共支出日常采购项6.4万元(日常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耗材等支出);各项目政府采购项70.20万元(含文化设施维修政府采购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项目采购等)。2016年实际政府采购新增资产36.9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文化系统汇总):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6.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16万元,公务接待费9.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出国出境,2015年受勿桐市政府邀请,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鄂政外出字【2015】1083号),本次组团外出5人,我系统1人,2015年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访问交流(鄂政外出字【2015】1083号)。
2016年支出3.16万元,主要用于赴泰国洽谈项目和协议签约出访费支出1.76万,省文化厅下发要求赴新西兰参演“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展演出访费支出1.4万。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15.78万元,2015年支出11.2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性文化活动交流学习、商务洽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2016年支出9.9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性文化活动交流学习、商务洽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本年度共接待158批次,合计1102人。
2016年相比2015年同期比对降低11.82%。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28.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8.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16年支出23.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3.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16年对比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同比下降17.62%。
2015年年末运行车辆18辆,2016年年末运行16辆,报废减少2辆,2016年比对2015年同比下降11.11%。
车辆明细如下:
市文体旅游新局5台(其中2台在2016年参加公车改革,已上交车改办)。其中:省局配发的体育彩票宣传用车1辆,属于体彩中心用车;属于文物执法车辆1辆;省新闻出版局配发的扫黄打非市场执法车辆1辆;文物执法车辆1辆;派给龙湾遗址使用1辆;原派给群艺馆使用1辆在2016年资产清理时已报废(潜财清核【2016】202号)。比对2015年减少1辆,公车改革2辆。
市图书馆2辆,其中:流动图书车1辆,省配发流动图书车1辆。在2016年报废1辆(潜财清核【2016】204号),比对2015年减少1辆。
市博物馆1辆。
市群众艺术馆1辆。
省花鼓戏艺术研究院3辆,其中:演出用车1辆,舞台车1辆。
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4辆,其中:执法车辆4辆。
十、名词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年终决算主要是进行结清旧账,年终转账和计入新帐,编制会计报表等,反映了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为单位领导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财务决策提供依据。通过财务据算分析,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将财务核算进一步细分化、精细化,努力降低财务风险;加强财务监督和控制职能,加强往来账目的管理,及时清欠回收资金,以加强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继续发扬我局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节能降耗,为在新的一年里在创辉煌作出更进一步的努力。
十一、决算公开表格如下(数据为零的挂空表):
(一)收入决算总表
(二)支出决算总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潜江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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