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通过电话举报:“自己的孩子(14岁左右)于9月12日20时左右在广华某网吧上网消费,因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市文化和旅游局回复:张先生你好,对于你反馈的“广华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被举报网吧了解、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9月13日上午10时45分,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到被投诉网吧进行检查,发现该营业场所尚未营业;14时50分,执法人员在该网吧负责人张某某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营业场所内有2名上网消费者正在上网消费,未发现该营业场所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解,负责人张某某承认情况属实。当晚举报人打公安局报警电话后,民警现场进行了教育处理。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负责人张某某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确认,执法人员要求网吧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
执法人员与举报人张先生沟通反馈了检查处置情况,张先生表示满意。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对该场所进行重点巡查,严格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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