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申报备案的诊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
医疗机构名称 | 设置单位(人) | 经营性质 | 选址 | 诊疗科目 | 批准文号 |
潜江兴瞳眼科诊所有限公司兴瞳眼科诊所 | 潜江兴瞳眼科诊所有限公司(谢良林) | 营利性 | 潜江市泰丰街道章华中路26号 | 眼科 | 20260804 |
对上述拟备案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健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 0728-6242513
联系地址:潜江市红梅路东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