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远井(石老道养生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49857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15:44:2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15:44:25 名  称: 潘远井(石老道养生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发布日期:2021-09-26 15:44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潘远井(石老道养生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医罚(20210014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潘远井(石老道养生观)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潘远井

违法事实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针灸诊疗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93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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