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远井(石老道养生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49857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15:44:2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15:44:25
名 称:
潘远井(石老道养生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发布日期:2021-09-26 15:44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 潘远井(石老道养生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潜卫医罚(2021)0014号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潘远井(石老道养生观)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潘远井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针灸诊疗活动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3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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