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 潜江市王场镇中心卫生院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潜卫医罚(2021)0036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潜江市王场镇中心卫生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饶安俊 | |
违法事实 | 1、放射科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未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2、产生的污水未经严格消毒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系统。3、检验科与住院部患者危急值报告未严格执行管理流程和记录规范,危急值信息传递不及时,信息传递未做到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4、住院部医生交接班登记本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未共同签字确认。 | |
行政处罚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一)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33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1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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