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园林办事处个体医疗机构蒲剑元中医内科诊所使用的手消毒液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57519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09:33:3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09:33:35 名  称: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个体医疗机构蒲剑元中医内科诊所使用的手消毒液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发布日期:2021-11-01 09:33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个体医疗机构蒲剑元中医内科诊所使用的手消毒液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传罚(20210057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个体医疗机构蒲剑元中医内科诊所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蒲剑元

违法事实

1、诊所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2、预检分诊台使用于手消超过有效期。3、未建立完善各项消毒管理制度。4、诊所未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备案进行抗菌药物静脉滴注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5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8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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