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 潜江市妇幼保健院(潜江市儿童医院)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潜卫医罚(2021)0060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潜江市妇幼保健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曾光 | |
违法事实 | 1、未严格落实医生值班和交接班制度。2、未严格落实病历管理制度。3、未严格落实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医院未按照规定对每日产生的医疗污水进行严格消毒。5、医院门诊输液大厅使用后的损伤性、感染性医疗废物未分置于专用的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内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四十六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52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2月20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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