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881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1日 15:49:1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1日 15:49:13 名  称: 高石碑镇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案

发布日期:2022-09-01 15:49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高石碑镇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医罚(20220016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高石碑镇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90054215607944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曾瑞兵

违法事实

1、未按规范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2、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3、未对患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4、未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38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616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