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 总口管理区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潜卫医罚(2022)0055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总口管理区卫生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12429005MB0M76611N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李辉鹏 | |
违法事实 | 1、未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2、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3、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4、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多收费。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11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1月2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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