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口管理区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41466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08日 16:33:5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8日 16:33:59 名  称: 总口管理区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发布日期:2022-11-08 16:33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总口管理区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医罚(20220055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总口管理区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9005MB0M76611N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李辉鹏

违法事实

1、未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2、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3、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4、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多收费。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1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2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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