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霞非医师行医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3419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09:41:0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09:41:02 名  称: 明霞非医师行医案

发布日期:2023-08-30 09:41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明霞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医罚(2023)0023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明霞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429005197910023224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明霞

违法事实

明霞非医师行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800元;2.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8月28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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