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以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卫健委、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潜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潜发〔2017〕23号)文件精神,以实现权力法定化、责任明晰化、行为规范化、程序公开化为目标,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努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职责,为全面推进健康潜江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机构整合、领导调整后,我委及时调整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黄其虎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年初与各单位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二)加强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公开发布工作,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我委于2017年底完成了全系统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在委门户网进行了公布。2017年至今,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三)实行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聘请湖北章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邹友军同志担任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等重大事项的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参与重大行政决策1次,进一步提高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一)运用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平台,推动行业依法依规执业治理。一是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全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视频会议后,立即下发通知组织全系统进行传达学习,并就我市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在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会上予以解读。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政办发〔2019〕13号),将20项重点任务对28个部门进行了责任分工;为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了涵盖14个部门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三是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将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同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相结合,制定下发了《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潜卫办通〔2019〕5号),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设立了依法执业办公室,全面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四是继续巩固医疗服务智能监管试点成果。通过将依法依规执业、不合理诊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5大类中的12小项“问题规则”作为监管重点,先后3次召开医疗服务综合监管联席会议,通报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共享联动工作情况,督办问题(线索)处理情况,我市大处方、不合理用药、违规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与去年1至3季度同期相比,在全市就诊人次、就诊金额同比增长16.44%、17.54%的情况下,问题数均呈现出下降的态势:不合理诊疗违规单据同比下降20.97%、不合理用药违规单据同比下降32.48%、不合理收费违规单据同比下降40.17%、违规人次占比同比下降15.03%、违规金额占比同比下降26.65%。省卫健委发函表扬我委为全省全面推广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推荐重庆市卫健委、荆门市卫健委分别于9月17日、9月19日到我市进行考察学习智能监管工作。
(二)创新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改革。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今年在湖北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编辑发布依申请类事项111项(行政许可15大项56小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16项、公共服务25项)和依职权类事项34项;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认领发布36项监管事项。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受理办件999件,其中公共卫生许可3件、医疗机构设置审批46件、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2件、医护变更注册924件、放射诊疗许可3件、医疗广告审查21件,所有办件均在承诺办事期限内办结。二是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是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根据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重新印制服务指南。三是做好信用信息在线归集填报工作。按照“七天双公示、一周零报告”要求,及时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切实做到“有则报信息、无则零报告”,今年以来共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539条。
(三)以“执法全过程记录+双随机”为切入点,开展国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彻底改变既往“两个人员、一支钢笔、一套文书”的执法模式,配备执法终端、行政执法记录仪、蓝牙便携式打印机和执法记录数据采集站,实现监督执法工作从任务分配、对象选择、人员抽选,到执法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统计的全程智能化、信息化,有效避免人情执法、随性执法,提升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2019年国抽任务10项231家,截至目前,卫生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93.07%(关停16家,其中:生活饮用水关停1家;医疗卫生关停1家;公共场所关停13家;传染病防治监督关停1家)、完结率100%。“双随机”共立案查处18起,罚款金额15.33万元。同时,“双随机”抽检情况在委门户网上进行了公示。
(四)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建立了《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手持执法终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调查询问室使用管理规定》《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稽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章行事的长效内部管理机制。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制定《潜江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查小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须经重大案件审查领导小组讨论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今年共组织开展重大案件3次。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部门网站公布12320卫生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在委办公楼一楼设立信访值班室,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通过制定《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查办制度》,明确了投诉举报受理事项内容,规范了投诉举报处理时限,严格按照“分组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查清事实,公正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制作监督牌,向监督用户免费提供发放,监督牌上显示相关证件、报告、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让用户做到亮证经营、文明经营、守法经经营。5月13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参加新闻综合频率以及潜江微广播微信平台同步直播节目,介绍单位职能和公布单位情况,现场接收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件次,受理9件,办结9件;办理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301件,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查处率100%、公开率100%,严格执行收缴分离。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均按要求录入湖北省“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湖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和两法衔接平台,并在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为更加适应新形势下新的执法工作管理要求,认真梳理历年执法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大案集体讨论、投诉举报受理查办、行政执法全程记录、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公示、卫生计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稽查监督、以案释法工作等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按章行事的长效内部管理机制。同时注重纪检监察和稽查监督相结合,狠抓制度的执行,敢于动真格,实行“零容忍、严通报”,对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开展内部稽查,严格落实执法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形象明显提升,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同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五室”(合议室、听证室、询问室、风纪室、档案室)规范化建设,配备执法装备“四件套”(手持执法终端、行政执法记录仪、便携式蓝牙打印机、快速检测设备),监督执法能力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日益规范,卫生监督形象日益提升,取得监督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处置医疗纠纷
(一)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医院创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含民营医院)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部参与的法治创建,逐条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整改抓落实,全力推进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工作。5月,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于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等9部门评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医院”。
(二)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为抓手,进一步落实患者安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胸痛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科学的急性心血管疾病区域协同医疗救治体系,举办了2019年潜江市胸痛中心建设培训等会议。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医疗安全、医院感染防控专项整治等活动,夯实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医疗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医院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责任追究机制。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了投诉管理部门,医疗安全质量不良事件的管理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案件。
(三)全面落实“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原市卫计委与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武汉分公司签署了《保险顾问服务委托协议书》,委托其在潜江市辖区内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及参与潜江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建立了由法学、医学、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等领域专家的专家库。同时,原市卫计委与市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合力化解医疗矛盾纠纷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潜法发〔2017〕35号)。截至2019年10月,共调解15起医患纠纷,成功率达到10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习惯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力量较薄弱。执法人员专业化程度普遍不高,年龄普遍偏大,即将面临断层现象;基层执法工作任务繁重,经费保障、装备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智慧卫监”综合监督执法的需要。三是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改革,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要求,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退、最多跑一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调整人员结构,做好人力资源规划,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特别是医疗卫生执法人员参加省级综合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市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继续开展普法教育,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和全员学法工作制度,努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能力,大力提升卫生健康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能力。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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