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5307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年10月30日 10:31:2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30日 10:31:27 名  称: 2015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30 10:31

根据《2015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15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依照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请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5115日(星期四)

三、体检集中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报到时间:2015115日(星期四)上午7:30以前。

(二)体检报到地点:潜江市卫生计生委二楼视频会议室(潜江市红梅东路8号)。

(三)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有关要求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550元(预收)。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6、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做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7、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8、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9、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潜江市卫生计生网www.qjsws.gov.cn公布,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由市卫生计生委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10、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领导同意,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联系方式:潜江市卫生计生委人教科07286242021

附件:2015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名单

   潜江市卫生计生委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029

2015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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